嵩县大章乡水沟村一村干部伪造与金矿的施工合同,对外发包工程,收取工程保证金进行诈骗。11日,洛阳晚报记者获悉,这名村干部已被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目前查证其诈骗金额260余万元。
今年7月31日,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平顶山市杜某报警,称嵩县大章乡水沟村村干部杨某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诈骗其15万元工程保证金。10月,嵩县城关镇贺某报警,称杨某与其签订承包合同,诈骗其10万元工程保证金。
警方查明,2012年3月16日,杨某以大章乡水沟村村委的名义,与在该村生产经营的金矿负责人签订上山道路路基开挖整修施工协议,合同标的8万余元。
协议签订后,杨某以道路护坡河滩护墙工程为由,于2012年8月20日、9月27日分别和杜某、贺某签订了内容相同、标的各为800多万元的道路护坡河滩护墙施工合同,分别收取两人工程保证金15万元、10万元。
随后,杨某持两份水沟村与金矿的打探洞合同和矿山土石方采剥合同,用数千万元的合同标的对外发包工程,收取工程保证金。
2012年9月,杨某以在水沟村阴坡打探洞为由,与嵩县闫庄镇的霍某签订水沟村阴坡打探洞协议,工程总造价1650万元,收取霍某工程保证金及炸药押金108万元。
今年5月以来,与杨某签订过工程合同的人,突然联系不上杨某。杜某说,他也是在与杨某失去联系后,到金矿查询才知道金矿根本没有与水沟村签订杨某所说的那些合同,杨某持有的与金矿签订的工程合同,除了那份8万元的路基施工合同,其余都是假的。
11月20日,杨某在栾川县被抓获归案。目前,警方已查证杨某诈骗金额260余万元,杨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已经被栾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