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改装了,想偷偷运输烟花爆竹,结果被逮了个正着。昨日16时许,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郑卢中队民警在郑卢高速洛宁收费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CXK397的依维柯,车内装满了货物。
民警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打开车门一看,大家惊呆了:7座的依维柯内,除正副驾驶座位外,其余的座位全被拆除,车内塞满了烟花爆竹。
“司机一看这情况,便低头不语了,问啥问题都支支吾吾。”民警边帅表示,当时车内有两个人,驾驶员姓牛,西工区人。该车无任何危险物品运输证,属违法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洛宁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规定,省内载运危险化学物品的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不通过高速公路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必须按照程序,逐级办理河南省高速公路载运危险化学物品车辆通行证后,方可按照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在高速公路上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