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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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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谦卑一尺 高墙就该拆除一丈
中国式家长,就是操心命?
啥样的劳动关系叫“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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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洛浦听风
权力谦卑一尺 高墙就该拆除一丈
本报特约评论员 邓海建
    【新闻背景】 2013年12月5日早晨,在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前,记者看到一个背着背篓的男人和一个戴着花头巾的妇女,走进办公楼一楼,直接进了电梯,没人盘问或让他们出示证件。在绥江县,全县所有党政机关都没有围墙,人们到机关办事不会被盘问,也不需要登记就可以走进包括县委书记在内的任何一名干部的办公室。(1月5日《中国青年报》)

    这是被实践不断证明的“机关高墙辩证法”:大门关着,未必安全;大门敞开,未必危险。绥江拆墙之所以令人吃惊,是因为离不开一个现实背景:绥江县因中国第三大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的建设而成为云南省第一移民大县,在一年时间里创造了“三大奇迹”:完成了30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设,两个月完成近6万名移民搬迁,一个月完成库底清理。围墙拆了,上访的怎么办?高墙没了,蓄积的民怨疏导至何方?这些问题迎刃而解了,有墙没墙也就不那么纠结了。

    这几年,地方机关部门拆墙的佳话不少,大江南北,拆墙透绿成了大势所趋。只是,围墙虽然拆了,层层安保障碍却并没有随着围墙一起“倒下”,很多城市的机关大院仍是高墙深绿。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但在权力与权利之间,距离只会产生隔阂与断裂。一者,现代公共权力的威仪,不是来自高墙大院的威严,而应该来自公平正义的程序;二者,公共治理能力的强弱,与围墙的高矮只会成反比。墙太高,权力如何谦抑,如何秉持对权利的敬畏?遗憾的是,在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少数地方机关大院的围墙却始终“庭院深沉”,别说无事参观,就是有事叩门,也“终难得见”。

    权力有“围墙情结”,说到底不过是想为特权圈地。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地方权力部门,似乎越是容易在权力作为上“惊呆小伙伴”。要践行群众路线,体认权力来源,不把有形的高墙拆了,如何能走出关门决策、关门行政、关门执法的怪圈?一句话,权力谦卑一尺,高墙就该拆除一丈。这不仅是为了共享绿色,更是为了将权力真正置于监督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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