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黑龙江省法学会消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王绪坤,在微博上举报哈尔滨市尚志市苇河镇中石油加油站,称其油质严重不合格。此前,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结果显示:尚志市工商局送去的该加油站﹣20号柴油中水分含量是0.2%,而国家最高标准仅为0.005%。(1月27日《新京报》)
国内油品质量不好已成普遍现象,质量合格反倒不正常,以至于有网友说:“国内加油站在油里加水是普遍现象,只是量多量少的问题,车主们都见怪不怪了。”
“注水油”把一个行业的问题充分暴露出来,使人不得不对监管的效力表示怀疑并发出追问。
从食品安全到产品质量安全的诸多案件,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就是把产品质量完全建立在商家自觉上,这样的基础极不可靠。
产品质量是生产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
怕就怕在垄断央企的背景下,监管者处于一种仰视的状态,监管处于事实上的从附地位,扮演着消防队员的角色,让刚性的监管也处于“注水”的程度,那么“油品注水”就势必泛滥成灾,所谓的行业自律自然孱弱不堪。
监管的游离不定之态,从相关人员的只言片语中可见一斑。对于柴油掺水严重超标,中石油尚志销售分公司一名领导向记者表示“影响不好请别报道”。
企业出于自保的捂盖子的做法尚可理解,负有监管之责的工商部门,却因“案件较大,又很敏感”对此讳莫如深。
案情大在何处?敏感又在何处?……这些问题值得追问。
2012年,央企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陕西榆林上马的煤化工项目,因未获批准先占地数千亩,却仅被国土局罚款500多万元了事。
对此,执法人员感叹:“我们哪里敢管呀?弄不好要丢工作,让你脱衣服走人。”
几年前,河北省某市一中央企业下属的两家国有铁矿非法排放尾矿浆,造成下游一民营矿山企业透水关停。
一名当地政府部门的领导坦言:“他们是中央企业,自恃财大气粗,根本不把地方执法人员放在眼里。”
赋予地方执法更大的权力,保持应有的法律刚性,让“监管不注水”才能换来“柴油不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