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忻尚龙 80后,靠笔杆子为生。不清高,偶尔文艺。曾被河南省文学院瞄到,纳为签约作家。喜欢历史,有独立观点,不妨给我发邮件。邮箱:xinshanglong@vip.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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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过年了,年终奖成为大家经常议论的话题。
年终奖起源于何时,没有明确时间,但是在秦汉之际,“年终奖”这种形式就已经有了。
秦汉时期,发年终奖要靠卖废品。
当时政府的往来书信公文,不是写在纸上,而是刻在竹简上。公文写成后,在部门之间传递时,要把竹简放在一个口袋里,再糊上封泥,盖上公章。一是怕竹简途中因颠簸而损毁,二是怕有人途中篡改。
竹简送达后,接收部门剥掉封泥,把竹简倒出,口袋就成了废品。这种口袋的材质种类比较多,有皮质的,有丝织的,也有麻布的,这些口袋是可以卖钱的。
一些政务繁忙、往来文件较多的部门,负责监察百官的御史台,到了年底,把攒了一年的口袋运到市场上卖掉,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就有年终奖了。
南北朝以后,书信公文主要用纸张,怕投递路上纸张磨损,还得用封套把公文装起来。这封套主要是布做的,史称“书囊”。有的部门比较清苦,旧书囊攒得多了,让裁缝改成衣服或者被单,过年时发给员工,虽然微薄寒酸,也能算上年终奖。
古时政府发年终奖,还有一个挣钱渠道是放高利贷。唐朝肃宗时期及宋朝神宗时期,朝廷允许各机关单位向民间放高利贷。高利贷的本金,有的是朝廷拨付,也有公务员凑的钱。放贷对象主要是各单位辖区内的商人。放贷的期限短则几天,长则一年;月息最低3%,而且是驴打滚,利润相当可观。获得的利润,国家财政抽小头,本级单位留大头,大部分利息都存进小金库,供领导调剂使用,或用来吃喝玩乐,或到岁末发年货、发红包。
此外,有的部门还会拿公款做生意,涉及各个行业,譬如造酒、造醋、房地产以及贩卖私盐。盐在古代是朝廷的专卖品,垄断经营,利润惊人。宋朝名将岳飞,在江西九江和浙江杭州都经营过房地产,只是他很清廉,经营所得主要拿来补贴军用和兴办教育,没入私人腰包。但是别的文官武将贩卖私盐也好,走私别的违禁品也好,投资房地产也罢,赔了就用公款冲账,赚了则进自己腰包,再给同僚和下属发点儿红包。
有些部门再清贫,也有发年终奖的门道。像历朝历代的翰林院,财路不广,不过皇帝会给他们一个收红包的机会,譬如宋朝,朝廷册封某个大官,一般让翰林起草任命书,起草完了,皇帝会命令被册封的那个大官给起草任命书的翰林送谢礼。这谢礼,动辄几千贯铜钱,或者几百匹丝绸,或者几十匹好马,相当优厚。
为了能够利益均沾,每起草一份任命书,翰林们尽可能大家一块儿上,比如张三负责提纲,李四负责初稿,王二麻子负责修改,小周来润色、誊写。最后,得到的谢礼自然要平均分配。
这笔钱会集中起来,一年分两回,三伏分一回,岁末分一回。岁末分的这回,就权当年终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