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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版:洛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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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快乐又好玩 商家失信有些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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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打印】  
▲消费话题
点“赞”快乐又好玩 商家失信有些烦
□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李二帅
绘制 寇樱子
    “动动你的手指,好运好礼随你来。”自微信取代手机短信成为人们“掌上新宠”后,利用微信平台“点赞集赞”促销成了不少商家看好的新营销手段。特别是临近春节,很多商家纷纷推出“关注微信、点赞集赞送礼品”活动,以此招徕消费者。发动几个亲友,动动手指点个“赞”就能获取礼品,不少市民开始添加“好友”求“赞”。

    不过,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赞营销”挺好玩儿,但因没有书面约定,容易出现消费者完成“集赞”而商家兑现不了承诺的情况,导致纠纷。

    动动手指去点·赞· 遭遇陷阱有点儿烦

    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我市已有多名“赞友”投诉自己遭遇了“赞陷阱”。

    市民刘女士上周就向12315指挥中心投诉:我市某汽车4S店曾宣传,只要关注其微信并集齐50个“赞”,便可获赠一箱可乐。刘女士觉得挺有意思,立即为其点了“赞”,并很快集齐50个“赞”,当她兴冲冲地去领礼品时,却被告知礼品已被全部领完。

    刘女士很气愤,认为自己在商家宣传活动开始的第二天就“集赞”完成,离商家规定的活动结束时间还有好几天,而商家却称没有礼品了,分明是在欺骗消费者。最终,经工商人员调解,该4S店重新备了份礼品赠予刘女士。

    市民郭先生虽然完成了微信“集赞”活动,却没有刘女士那么幸运。前不久,他看到涧西某饭店作宣传,通过微信“点赞集赞”可以换取代金券,便发动好几名亲友参加,等他完成该饭店规定的38个“赞”后,该饭店却拒绝给他兑付代金券,原因是郭先生只顾集“赞”了,没有注意到活动的点“赞”期限,他集满38个“赞”时已经超过了活动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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