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河南省委原常务副秘书长、省委委员陈江河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江河今年60岁,正厅级。于1995年至2011年,在任杞县县委书记、开封市委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务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张胜涛等39人所送贿赂共计726万余元人民币、8000美元、价值9.1万元人民币的购物卡及价值31.59万港元的手表5块。案发后,被告人陈江河及其家属已退出受贿所得全部赃款赃物。
截至2011年8月,被告人陈江河对其本人财产中的252.61万元人民币、8.82万美元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江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应数罪并罚;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其案发后将受贿所得全部退出,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江河不服判决,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