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雪大路滑,趁机涨价,原本7.5元的长途车费涨至10元;原本3元的停车费,却偏偏要收5元至10元不等……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获悉,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加大了对年货市场、出租车行业和长途客运行业等领域的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21起价格违法行为及时进行了查处。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1月31日至2月6日,我市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根据统一部署,重点对我市集贸市场、超市和车站地区的商家进行了价格检查,并采取宣传服务与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价格欺诈、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纠正,并根据群众投诉,对21起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该负责人说,从整体上看,今年春节长假期间,我市市场价格秩序井然,相关投诉和举报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约40%,但仍有极个别人员借天气原因擅自涨价或乱收费。
据洛阳晚报记者了解,这21起价格违法行为里,涉及停车收费的有10起,涉及出租车乱收费的有3起,涉及长途车乱收费的有2起,涉及商业零售的有2起,涉及其他的有4起。
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些价格违法行为涉及的数额并不大,但容易干扰市场价格秩序,导致竞相抬高商品或服务价格,必须被严肃查处。
近期,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还将继续对住宿、餐饮、购物、停车等领域进行价格监督检查,并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市民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