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委、东莞市委的部署,确保扫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东莞市委批准,东莞市纪委2月12日上午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四项纪律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实行“两个一律”。
各级领导干部守土有责,凡是查处不力,再被举报仍有涉黄活动并查实的,属地镇(街道)党委书记、公安分局长、派出所长、村(社区)书记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凡党员干部参与经营涉黄场所、充当涉黄场所保护伞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从严处理。
二、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工作成效。
要将铲除涉黄问题作为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采取超常规措施向“黄流”宣战,精密组织,将责任明确到岗、到人,扎实推进。
三、严明办案纪律,做到“三个不放过”。
凡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人员要依法办案、公正办案,严禁徇私枉法,严禁接受涉案人员及其亲属的吃请和财物。要认真落实“三个不放过”(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的原则。要深挖细查保护伞,全力围剿涉黄违法犯罪问题背后的各类保护伞、关系网,坚决斩断涉黄利益链,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兵。
四、严格遵守法律,带头净化社会风气。
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当保护伞,为涉黄人员说情开脱,包庇、纵容涉黄人员或为涉黄人员提供庇护场所,为专项整治设置障碍。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树好形象,带好队伍。广大党员干部要洁身自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