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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 思雨 |
昨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鲜活易腐、定做等4类商品除外。
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办法》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从事网络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提交其姓名、地址、有效身份证明、有效联系方式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有关许可。
同时,《办法》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强调,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网络商品经营者必须出具。
除普通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网络商品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网络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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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可以“打白条”了
□据 新华社
如今,囊中羞涩没关系,网购可以“打白条”了!
2月13日,京东商城开放申请首批50万个“京东白条”公测资格,“白条”用户在京东购物时可享受先消费后付款的信用赊购服务,最高可获得15000元信用额度。
“白条”怎么用?据京东消费金融业务总监许凌介绍,“白条用户”在购物时可选择最长30天延期付款,或者3个月至12个月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在30天内付款可免息,但到期未付款,则要收取每日0.03%的违约金。第二种方式,则按照每期0.5%手续费来计算。但在公测推广期内,分期付款的手续费打折,只需0.3%。
不难看出,“京东白条”实际上类似于银行的信用卡分期业务,本质上就是消费者可以先向京东商城“赊账”,由此产生的手续费将悉数收入京东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