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4日正式对外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的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信息披露,内部管理和监管方面对银行服务价格行为进行了系统性规范。
代缴代扣代收代付业务手续费 《办法》要求按照“谁委托、谁付费”原则收取,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委托业务手续费。
银行终止服务机制缺失导致客户非自愿被扣费 《办法》规定银行应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及时终止相关服务;对强制客户接受服务并强制扣费行为,也做出禁止性规定。
规范价格信息披露 《办法》规定银行应在各营业场所、网站主页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内容、价格、适用对象等信息。同时,要求银行制定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服务价格,至少于执行前3个月按规定方式公示。
保障客户知情权、选择权 《办法》规定,银行在为客户提供服务之前,应严格执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规定,在客户确认接受服务价格后,方可提供服务。 《办法》强化了银行服务价格内部管理要求,细化了对银行服务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鼓励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共同促进银行规范服务价格行为,使银行服务收费更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