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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高校两名女生饮水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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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广西一高校两名女生饮水中毒
肇事室友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逮捕
    □据 广西新闻网

    核心提示

    近日,广西某艺术院校两名同一宿舍的女生突然出现中毒症状,经送医院检查,是亚硝酸盐中毒。两女生的室友曹某被捕后称,她因受不了嘲讽欲服毒自杀,在倒水过程中不慎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里。曹某喝了一口含亚硝酸盐的水后放弃轻生,而两名室友因饮水而中毒。2月14日,记者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曹某因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被批准逮捕。

    蹊跷 两名女学生喝水后中毒

    1月14日9时许,广西某艺术院校大一学生丽丽(化名)起床后,从宿舍里的饮水机中倒了一杯开水喝,然后赶去老师那儿盖一个章,准备回家。然而,大约10分钟后,她就晕倒在老师办公室门口。直到当天14时左右,丽丽头晕的症状仍没有好转,同宿舍的曹某告诉丽丽,她早上喝的水里有工业盐,工业盐是她放进去的。

    在曹某等人的陪同下,丽丽到了医院。医生询问情况时,曹某告诉医生丽丽是亚硝酸盐中毒。

    与丽丽一样,室友小羽(化名)用饮水机里的水冲麦片喝,不过她只喝了四五口,感觉麦片味道咸咸的,她以为麦片过期了,便没再吃。1月14日10时许,她便感觉肚子痛,拉肚子。后来,小羽也在家人和老师的陪同下去了医院。

    经医院检查,丽丽和小羽均系亚硝酸盐中毒,小羽中毒症状较轻。

    肇事室友 “不小心将亚硝酸盐掉入饮水机”

    当晚,曹某被公安机关带去问话。“我不是故意投毒的,我本来想用水冲亚硝酸盐喝自杀,却不小心把亚硝酸盐掉进饮水机里了。”曹某向警方讲述了整个过程。

    曹某是江苏人,今年19岁。她说,2012年她上高三时就知道亚硝酸盐又叫亚硝酸钠,是有毒物质,人误食3克即可致命。2012年,她在家附近一家化学药剂店买了一瓶500克装的亚硝酸盐,想用它制作沙漏,但后来一直没做。去年9月,她考上了艺术院校,便把亚硝酸盐一起带到学校,想等有空时制作沙漏。

    检方 当事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

    曹某称,她用瓶子喝了一小口亚硝酸盐水后,感觉味道咸咸的,又觉得为小事自杀不值得,就把瓶中剩下的水都倒进宿舍水池里,随手把瓶子放在宿舍的桌子上。她也感觉有点儿头晕,于是没有清理撒落的亚硝酸盐就上床睡觉了。

    曹某说,她不敢让舍友不喝水或者把饮水机中的水倒掉,因为怕别人知道她想自杀。她之所以想自杀,是因为那天晚上,由于洗澡一事她遭到宿舍里的4名室友嘲笑,其中一人还用手机给她拍照。

    曹某说,她从没想过害任何人,而且丽丽是她的好朋友。

    检察机关认为,尽管曹某辩称是“一不小心掉进去的”,但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在明知亚硝酸盐是有毒有害危险物质,服用后可能致命的情况下,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继续采取放任的态度,最终造成两人中毒,因此,其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曹某往饮水机中投放危险物质侵害的是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其行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以上刑罚,不具备取保候审条件。因此,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做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的决定。

    相关链接

    室友投毒引发悲剧

    □据 中国日报网

    1995年 清华大学朱令铊中毒事件,同宿舍一女生曾作为最大嫌疑人被警方调查。

    1997年 北京大学发生铊盐投毒事件,犯罪嫌疑人系两名受害学生其中一人的室友。

    2013年 复旦大学一研究生遭室友投毒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 名词解释

    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物,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并在工业、建筑业中广为使用,肉类制品中也允许作为发色剂限量使用。由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概率较大。

    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克至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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