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在楼盘日渐林立的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石碁(qí)镇,社区工作者将2000多人的广场舞大叔大妈收编为“正规军”,登记在册的广场舞队伍得到设备和技术支持,每年还发器材维护和活动经费。此外,镇文体中心还专门打造了广场舞大赛,不定期举办交流会演活动。此举不仅减少了扰民,还令广场舞异常活跃。(2月17日《新快报》)
广场舞困境,说到底是不同利益群体的纠纷和冲突。一边是广场舞爱好者体育锻炼、休闲娱乐和社会交往的利益诉求,另一边是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受干扰的利益表达。
广场舞治理之难,就在于难以实现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一味地“偏袒”一方,必然导致另一方的不满。
在城市社区,广场等公共空间对所有居民开放,人人都可无偿使用。于是,广场在某种意义上陷入了“公地的悲剧”,遭遇过度的开发和使用。此外,不少居民小区存在绿化面积不足、公共空间稀缺的“短板”,广场也就成了“老有所乐”的公共场所。
社会转型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多样化,利益冲突显性化,公共部门在面对复杂的利益纠纷时,必须学会保留一个缓冲地带,来容纳和消解社会矛盾,变“堵”为“疏”,而不能简单粗暴地“一刀切”。
从这个角度来说,与其生硬冰冷地禁止广场舞,不如将广场舞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渠道,实现多元利益的有机协调。
破解广场舞困境的关键,在于实现公共空间的优化配置和良性运行,为“老有所乐”提供载体,杜绝老年人“不知道去哪儿”的无奈。
石碁镇将20支广场舞队伍的日常活动时间、地点和内容登记在册,避免彼此“打架”,同时为其提供经费、设备、技术等支持,促进广场舞队伍的发展和建设。
在老龄化背景下,老年人从家庭领域走出来,参与公共活动,让晚年生活多一些颜色和光亮,本来就是社会进步的应有之义。
在参与时代,公众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渠道的通与堵、参与机制的顺与阻,直接关系到公共治理的改进与优化、社会管理的加强与创新。
作为转变公共服务理念、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样本,石碁镇对广场舞“收编”,尊重与回应了多元利益主体的诉求,值得学习和借鉴。
广场舞并没有道德“原罪”,整个社会需要做的,就是将其纳入制度设计和公共文化服务的轨道,让老年人的生活更加充实、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