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伯明用手枪击毙土匪 插图 李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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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豫西诸县刀客滋扰,匪焰甚炽。其杆子之多、类型之杂、为祸之广,涉及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层面,再现豫西匪患即可真实再现豫西大动乱、大饥荒、大灾难。
汝阳旧称伊阳,地处伏牛山区,民国时期常遭本县及嵩县、鲁山、临汝刀客滋扰。1928年,该县民团统领王伯明(名建昭)写《剿匪笔记》计万余字(次年即战死),述其20年剿匪经历,毛笔书写,文无标点,虽属第一手资料,然为半文言,文不通俗,辞有夸饰,需要辨析。
1 王伯明当上民团统领
笔记:匪既不时扰境,乡之人不得旦夕安,咸推余结团练自卫,余知其难也,避众不敢见,乡人之来者,益环门(围住门)不去,余嘱弟守门户,而逃避入城(伊阳县城),复为乡人所觉,更相率尾余,至且浼( měi,央求之意)县主(县长)说余,时知县事者为李公(公:敬辞。名前加“公”,表示尊敬)麟阁,官绅环恳,余已陷入包围境地,遂不得辞。
辨析:此段文字,主要叙述乡民恳请王伯明(下文简称“王”)出头,建立民团防御土匪之事。从文中描述看,当时请他出山比刘备请诸葛亮出山还要排场。首先,乡人推举他“结团练自卫”,但他知此事难办,遂躲在家中;但乡人围住他的家门不离开,无奈,他只好避入县城,但被乡人发觉,又追至县城,托县长李麟阁做他的思想工作,乡绅也来“环恳”,王发现推托不掉了,只好挑起这副重担。
此段文字,应该是乡人推举王出山在先,他答应出山在后,基本事实,当为不虚,但他如此详细地渲染“环恳”过程,实无必要,目的不过是说自己威信高罢了,且文中说县长李麟阁亲自请他出山,好像他一开始担任的就是全县民团首领,实则根本不是——他最初担任的仅是靳村民团首领,而且请他出山的乡人中,鲜有平民,基本上是乡绅代表。
笔记:越明日,余偕乡人归,河水暴涨,几至灭顶,至家砺刀锻刃聚众演武,乡人之至者百余,余汰其老弱,得壮丁五六十人,而团局面,更编制各村镇,丁壮为预备兵,无事则农,变起,释耒耜荷戈,御寇用,仿古人寓兵于农之意,时斯年之闰六月十有五日也。
辨析:他接受“环恳”之后,雷厉风行,说干就干,次日就与到县城请他的乡人一起,不顾河水暴涨,立即赶回靳村,集中铁匠打造兵器。当时,就有100多人报名参加民团,他淘汰一些老弱者,得青壮年五六十人(多为地主子弟),组织起民团。接着,他到附近村寨登记预备团丁名单 ,并向大家说明:没有匪情,大家务农,一旦有事,放下农具,拿起刀枪就可与土匪战斗!这一天,即民团草创之日——1911年夏农历六月十五日。
2 剿匪旗开得胜
笔记:七月十六日,余团驻靳村,有乡人高堂来报云:“匪十余人,至其家掠财物去。”余即率众驰逐之,未几遥遥可望,乃并力向前,直至嵩县瓦屋沟,匪益胆落,匿其械于人家,而冒为良善者,余察其言语奇离,县(xuán,古同“悬”)胫膝间半沾泥露,穷诘得状,遂聚其众而束缚之,计擒杜和尚、张得元等六人。
辨析:此段叙述他剿匪第一仗:是年七月十六日,有一小股土匪到一富户家抢东西,王即率民团追击,土匪害怕了,藏起武器,扮成良民,被王识破,当场擒获6名土匪。从“余团驻靳村”5个字来看,这时民团规模较小,只能就近剿匪,尚不能在全县活动。
笔记:二十八日晚,匪首□□□杨老八(纸张有损,失掉一匪首名)等七十余人,行劫王楼村(一名北楼)马天德家时,晨鸡初唱,余方在靳村团中假寐,闻匪已至街头,惊而寤听,枪声虽近在耳畔,然不似匪已至者,盖王楼距靳村三里许,余哨勇(哨兵)在前者,闻王楼枪声起,即还射,后勇以次(依次)发枪,村众闻枪声近,亦鸣枪相应,团中人遂谓匪近入里巷也。余既知匪不在街中即以众出,与哨声(应为“哨勇”)会,二合力追击至龙王沟,曦轮(朝阳)已升,匪即负隅顽抗,激战至午未之交,匪不支大败去。所劫财物尽行抛弃,乃一一检还原主,远近颂余不止。
辨析:此为他剿匪第二仗,说来有趣,打了老半天,不见土匪面,双方仅用枪声对付枪声,但王敢追击70多名土匪,且能使“匪不支大败去”,说明其民团已具备一定战斗力。
笔记:十一月十五日,谍报,匪首崔老六与其党吴永魁、王海晏等百余人,盘踞嵩境(嵩县境内)之竹园沟,遂潜往袭击,匪觉,严阵相抗,对击三时许,匪败逃,余以手枪击匪井公平,中其目死之。
辨析:此段文字,提供两个重要信息:第一,民团剿匪实力增强,跨县(“潜往”嵩县)打垮了100多人的匪帮。第二,王平生第一次击毙土匪,用的是手枪,距离近,枪法准。
3 不战而屈人之兵
笔记:十二月匪众千余,攻嵩城(嵩县县城)不下,皆掠余境过,致书余,自称为“豫西军司令”者,招余众附其党,乡父老相顾皆失色,余意纵非诱我者,然以良从贼也而可乎,惟咸据之,立见决裂,且明示余以弱无已,则号于众曰:“降则祸缓而死迟,不然立且屠矣。吾至(应为“吾意”)已决,愿从吾降者左阶立。”于是众皆左,乃树高帜,刑牲沽酒, 三日大酺(pú,聚饮之意)按户招呼丁男三千余,十数里山村中并肩累迹,即报匪往与会合,匪以我两倍其众,惧不敢纳,急报书止之,且道歉焉,一大难关悠然过渡,而乡里妇孺则实信其家人随余作叛逆者,哭声未歇也。
辨析:这里叙述他“不战而屈人之兵”之事:一大股土匪进攻嵩县县城 ,没有攻下来,撤兵时路过靳村。匪首给王写信,令他带上民团归顺匪帮,父老乡亲听说后,都很担心。王却说:目前看来,敌众我寡,我们向土匪投降可延缓灭亡,否则大家都将被匪屠杀!于是宣布要归顺匪帮,并下派任务拉丁三千余人,把他们集中起来大吃大喝三天,声称这些人都将归顺匪帮。消息传到土匪那里,土匪反而害怕了,说民团人数是我们的两倍还多,咋敢接纳?匪首赶紧修书一封送给王:真对不起!我们庙门小,不敢请大神仙,咱们双方井水不犯河水,这事就这么算了吧!
此事写得有趣,其有趣程度不亚于一些影视剧情节,文中描述的王伯明,就像诸葛亮唱空城计那样,大吃大喝之间,不战而屈人之兵,显得智勇双全。而老百姓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还以为他真的要“叛变”, 吓得“哭声未歇也”。
笔记:民国元年元月十六日,嵩匪刘福太等犯我小白镇(靳村北侧,靠近嵩县),势颇凶猛,小白羽函(紧急信函)乞援,余于十八日以众往至,则匪众高据山巅,山势险峻,壁削不可攀跻,余方周视形势,有斜纹镇(今汝阳境内,在小白镇东)团局以众二十余人,争先仰攻,大不得势 ,余方骇怪,未几匪攻直下,其众纷纷退,伤足跛额,状甚狼狈,乃大呼余救,余挥众绕山截击,战颇久,各不相下。突有生力匪众王过乾数十人,击余后,王甚鸷悍,人所称“火神爷”者也。余既腹背受敌,乃督众奋臂力攻前匪,前匪不能支,退守山顶。乃留数人于要害处杜(杜,阻挡之意 )其下,以余众返击后匪,战至八时之久后匪亦败去,是役匪之死伤各三四人,而战斗之烈,则余起团练来破题儿第一遭也。
辨析:民国元年就是1912年,豫西匪患愈演愈烈,杆子数量更多,土匪类型更杂。其时,王所领导的靳村民团,实力大增,活动范围覆盖汝阳西南部,并且打出“守望社”的旗帜,靳庄、小白、付店、王坪一带的土匪他都要剿。这一次,嵩县土匪东移,侵犯小白镇,小白镇派人请王增援,王带人过去后,由于地形不熟,作战十分被动,仅仅和土匪打了个平手……
(说明: 原文无注释,现在括号中的注释,皆为记者新加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