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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版:中州·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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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搞宣传 空中狂撒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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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2 月 18 日 星期    【打印】  
房企搞宣传 空中狂撒钱
银行有关人士称,抛撒人民币行为违法,应禁止此类商业活动
市民争相抢钱
    □据 中国网

    为吸引眼球,2月14日下午,信阳一房企上演疯狂一幕,半空中狂撒人民币,结果大部分被风卷走,多名市民在争抢中受伤。

    现场:钞票从天而降,市民蜂拥争抢

    当天下午3时10分,记者在现场看到,面额1元至100元的人民币从二楼飘落,近千市民蜂拥争抢。很多人手里都抓有一把5元、10元不等的钞票,抢到百元大钞者甚少。

    此轮抢钱最幸运者为一王姓市民,由于一沓百元大钞在空中未散开,被该男子一人独抢,有3000余元。

    下午3时30分,第二轮撒钱开始,举办方为扩大宣传,增强场面的壮观性,从三楼房顶向下撒钱。随着一声令下,十几个撒钱的人同时“天女散花”,向下撒钱,而恰逢“风神”路过,一阵狂风,把钱卷到半空,钞票漫天飞舞。此轮撒钱,钞票真正飘落在现场的不足1/3。

    意外:有人倒地受伤

    看着这么多钱从天而降,市民争相抢钱,场面一度混乱,有人跟着飞舞的钞票奔跑,有人跳起来抢钱……争抢中,有人衣服被撕烂,有人倒地受伤。下午3时40分,由于人群聚集和车流量越来越大,导致新七大道交通严重堵塞,警察及时赶至现场疏散,举办方才终止了此次活动。

    举办方称,此次活动共拿出10万元现金,此前曾在信阳各大论坛、帖吧以及微博、微信朋友圈进行了大量宣传。“活动结束时,差不多撒出7万元现金。”

    说法:抛撒人民币行为涉嫌违法

    信阳市人民银行发行科和保卫科有关负责人说,根据《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任何居民和单位都有爱护人民币的义务,抛撒人民币的行为是严重违反国家金融法规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坚决禁止此类商业活动。

    “适逢节日,房企用这种方式既宣传了自己,又增加了节日气氛,可以理解!”市民李先生说。也有市民表示反对,市民张先生说,这样做不仅有害于社会风气,而且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还可能酿成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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