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莉莎 | |
□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马少龙
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日前,市公安局颁布局长令,对民警饮酒做出规定,将禁酒时间延伸至工作八小时以外——严禁在周一至周五饮酒,严禁在节假日、休息日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局长令共七条,规定了七种严禁民警饮酒的情形。(详见图表)局长令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民警一律先行禁闭7日,领导干部一律先行停职检查并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从严处理。公安机关的职工、文职人员、协警等其他人员参照本规定执行。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颁布的局长令将禁酒时段延长,涵盖周一至周五的任何时间,包括工作时间和下班时间。早在2003年,公安部就颁布了“五条禁令”,其中第四条为“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此次颁布的局长令,是对这条禁令的补充,也是我市公安机关首次将禁酒时间延伸到工作八小时以外。
该负责人说,七条“禁酒令”主要是为了保证民警在八小时之外也能随叫随到,因为“一旦发生重大或恶性案件,需要调配警力,快速反应”。局长令的出发点还是为了群众平安。为监督广大民警遵守该禁令,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将不定期到全市各公安局、派出所、酒店、娱乐场所等进行检查和抽查。
市公安局七条禁酒令
1 严禁在周一至周五期间饮酒
2 严禁在节假日、休息日值班备勤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3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4 严禁携带枪支、警械、秘密文件饮酒
5 严禁着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6 严禁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饮酒
7 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