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孟沛成涉嫌诈骗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据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孟沛成(男)于2009年3月至2012年12月,谎称能够帮助受害人程某的女儿办理军校入学,先后向程某索要人民币共计5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30余万元的越野车一辆。2012年12月,经程某多次催要,孟沛成通过他人向程某还款400万元。2013年1月6日,警方从被告人孟沛成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的居住地缴获枪状物一支,经鉴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孟沛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当以诈骗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