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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被“隔夜酒”给坑了
罚
绘图
吴芳 | |
教训
耍赖,过了一晚酒精“不肯走”
认栽,男子大早上被查出酒驾
□记者 徐翔 通讯员 尤玉环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已深入人心。那么,饮酒后睡一晚再开车就不会被查出酒驾了吗?我市一男子早上驾车外出时被查出酒驾,原因便是“隔夜酒”。
16日8时许,市交警支队车站交巡大队三中队民警张峰在洛阳汽车站客车出站口附近的慢车道上发现一辆违停的白色轿车,驾驶座上坐着一名男子。此时,正值早高峰时段,为了不让该车影响道路通行,张峰立刻上前劝其离开。
看到民警,那名男子立刻发动轿车准备离开。张峰发现,该轿车尾部没有车牌。他立刻将轿车拦下,示意男子靠边停车。张峰让驾车男子出示驾照和行车证,男子在极不情愿的情况下,出示了相关证件。
该男子精神萎靡,一脸倦容,他自称是晚上熬夜导致的。“驾车男子一进岗亭,我就闻到了一股酒味。”张峰说,他让同事拿来酒精测试仪。经检测,该男子属饮酒驾驶。
经查,该男子姓毕,他承认头一晚喝了酒,想着睡一夜就没事了,没想到被“隔夜酒”给坑了。最后,警方对毕某一次记24分并处罚金,毕某的驾照也被吊销。
市第三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董胜利表示,有的人饮酒后三四个小时,体内就没有酒精含量了,有的人可能需要一天,这和个人体质有关。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主要取决于个体酒精代谢能力及酒精摄入量两方面。一般情况下,人饮酒后随着时间推移,酒精在人体内会逐渐被吸收、分解,酒精含量也会逐渐减小。如果晚上饮酒,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适度饮酒,保证充分睡眠,如果次日仍觉得头脑昏沉,千万别开车。医生建议,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安全,酒后24小时之内最好别开车。
车站交巡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头一晚饮酒的司机,次日起床后会自我感觉头脑清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这样容易遭到查处,是否属于饮酒驾驶,要以专业测试结果为准。
温情
郁闷,爱车路边起火被烧毁
感动,陌生的好心人齐灭火
□记者 郭秩铭
19日19时许,市民马女士路过新街与中州东路交叉口时,看到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着火了。
“火从轿车驾驶座的位置着起来,火势逐渐变大,车头也很快着了起来。”马女士说。同时,几个手持灭火器的人从附近一些商铺中冲出来灭火,一些路人拨打119报警。经过众人努力,不到10分钟,火就被扑灭了。
当日20时许,洛阳晚报记者在事发现场见到了着火的轿车车主唐先生。他说,轿车着火时,他正在路对面一家饭店里吃饭。接到警方的电话,他才知道爱车着火了。他赶到时,火已被扑灭了。
唐先生事后才知道,帮助灭火的除了附近的商户,还有一些当时在附近商铺消费的市民。虽然爱车被烧毁,但唐先生说:“我们相互间都是陌生人,危急时刻,他们却站出来帮忙,避免了更大的损失,我谢谢这些好心人。”
闹心
信号灯变了,保时捷还是不“挪窝”
民警到场了,司机还在车里睡着呢
□记者 杨玉梅
车没有熄火,停在直行右转的弯道上,信号灯已经变了好几次,这车就是不“挪窝”。有市民看到,驾车的司机竟靠在驾驶座上呼呼大睡。
昨日15时40分,毛先生驾驶摩托车经过中州西路与郑州路交叉口时看到,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停在郑州路直行右转的弯道上等红绿灯。毛先生再仔细一看,那辆越野车的司机一动不动,好像睡着了。
毛先生担心发生危险,上前敲了敲越野车的车窗,司机一点儿反应也没有。此时,红灯已经变为绿灯,后面的车辆等不及,都绕着那辆越野车走了。毛先生赶紧拨打了110报警。据目击现场的另一名市民说,越野车司机在车里睡了十几分钟。
随后,赶到现场的市交警支队长安交巡大队民警也无法叫醒越野车司机,民警设法查到了越野车司机的手机号,拨通其电话后,司机才醒了过来。毛先生看到,下车后,越野车司机站立不稳,身上还有一股酒味。
随后,民警将越野车司机带走。至于那名司机是不是酒后驾车,民警表示,要等调查之后才能确定。
胆大
超速又超载这辆依维柯挺疯狂
□记者 王博东
昨日11时,市交警支队高新交巡大队民警将一辆超载超速的依维柯拦下,民警对司机郑某严厉批评后给予其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新交巡大队民警沿S318线向西巡逻至后营社区段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豫CE2508、自西向东行驶的白色依维柯客车车速很快,该车车窗上贴着黑色太阳膜,民警根本无法看到车内情况。此外,该车减震器严重下沉,有可能超载。
高新交巡大队瀛洲桥岗岗长高广武说,当时,这辆依维柯客车的时速至少有90公里,在行进过程中,该车还不断变道超车。两分钟后,这辆依维柯客车遇到红灯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这辆原本11座的客车,竟然载了16名乘客,车内还放置了大量行李。
面对民警的询问,司机郑某自称是前往洛阳市区送病人的,所以车速比较快。郑某称,其他大部分乘客和自己同村,他们是准备到市区打工的,坐他的顺风车,他并没有收取费用。
郑某对自己的行为表达了悔意。当日,民警对郑某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大意
找不到车了因记错了停车地点
□记者 陈晓佳
19日,市民李先生的心情犹如坐了一次“过山车”,他先是以为借来的汽车丢了,并报了警,随后又想起,是自己记错了停车地点。
19日21时30分,吃过晚饭的李先生准备开车回家。他记得,自己此前将车停在了龙门大道与展览路交叉口附近的一个停车位上。可当他来到这个停车位时吓了一跳,车并不在这儿。环顾一周,李先生还是没发现车的踪影,他一下慌了神,因为那辆车是他借来的,万一车丢了,他没法向朋友交代。
更麻烦的是,那辆车车牌中的两个英文字母的前后顺序他没记清楚,怕找不到车,李先生只好报警求助。
在等候民警的同时,李先生忽然想起,他早上上班时将车停在了这儿,下午上班时,由于这儿没有停车位了,他就将车停在了马路另一侧的停车位上。
果然,李先生在马路对面找到了汽车,他赶紧再次拨打110,跟民警说明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