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原副主任许安受贿10万元,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刑10年。部分赃款用于给他在夜总会上班的女友做整容,该女曾被强制戒毒一年,许安为她提供住处并把工资卡交给她支配。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
据指控,现年56岁的许安于2009年12月担任中国科学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中心园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其间,他利用其负责空间中心园区基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协助管理空间中心科研综合楼地下食堂空调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过程中,为承揽该工程的北京蓝泰时代系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总经理刘某给予的人民币10万元。
对女友出手阔绰
许安表示赃款用于个人消费,而证人高某的证言证明:许安是她的男朋友,她认识许安后,2005年到2008年,许安经常给其买一些东西,有时也会给一些现金。
2008年高某因为吸毒被强制戒毒一年,2009年回来以后收入来源和以前差不多。2010年,高某搬到了许安给其提供的安定门外的房子居住,许安把自己的3张工资卡都交给了高某,许安每月的工资总计15000元左右,这些钱都由高某自由支配。许安给高某买过3万多元的貂皮大衣,还出了一部分钱给高某买马自达3型轿车,高某做整容时许安也出了一部分钱,此外高某买一些奢侈品,许安有时也会帮其买单。
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法院审理后认为,许安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认为,鉴于许安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退缴了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许安有期徒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