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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海泉居住在社区为他安排的简陋房里
(网络图片) | |
□据
《天府早报》
在成都,钟海泉老人被媒体称为 “以房养老第一人”。然而,记者近日回访钟大爷,钟大爷却说自己后悔了。
2014年1月17日,四川省政府提出
《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10月,时年79岁的钟大爷与当地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由社区出钱出力帮钟大爷养老送终,钟大爷百年之后,他的房子过户给社区。
[养老] 钟大爷将拆迁房抵押给社区
成都一环路路北一小院只有2个单元,设施陈旧,钟大爷就租住在其中1个单元里。2012年,同社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不久,钟大爷就搬到了这里。每个月900元的租金,一直由社区的“专账”支出。
据悉,钟大爷原有一套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是其过世母亲留下的单位公房。一直未婚的他没有子女,兄弟姐妹也先后去世,他与侄儿、侄女几乎不来往。当时社区为其办理了低保,一个月300多元。
2012年,钟大爷的老房子被划入“北改”范围,他也由此获得一套“公改私”的新房,新房在原址新建,超过60平方米。2012年10月,钟大爷与所在社区管理机构签订协议,协议规定钟大爷将拆迁房抵押给社区,由社区安排人员照顾钟大爷,管好他的衣食住行,帮其看病就医。钟大爷百年之后,将房产过户给社区,公证人员在现场作了公证。
[后悔] 没用到社区的钱,自己的钱难支取
钟大爷说,签订协议后他的生活质量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实际上,他没有用到社区的钱,自己的钱也很难支取。
钟大爷说,他早年因为绊倒落下残疾,右脚行动不便,出门都靠手推车,“就这个车子,我想换成轮椅,找他们要钱,他们说怕丢了,不给我买……”
[社区] 不给大爷钱是帮他存丧葬费
在该社区管理者概念中,还没有把照顾钟大爷当作以房养老的尝试。社区服务中心主任马波说:“钟大爷是一个特殊的案例,他是孤老,年龄很大,2012年开始拆迁的时候,先是委托我们帮忙办理相关事宜,后来才说把房子交给我们,我们给他养老。”
在马波看来,签订协议之后,钟大爷的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他平时很少跟人打交道,生病了都是社区人员帮忙照顾。”
马波说,社区之前为其争取到廉租房,但钟大爷没有接受,社区因此一直为其租房居住。“每个月有1000多元的养老金,足够他日常开销。”
社区为钟大爷做了“专账”,马波介绍,账本接受审计和监督。“他有时候也会来要钱,如买了衣服来报销,但理由不充分时我们怕他乱用,就没有给他。”马波说,“虽然现在还有结余,但是如果钟大爷生病住院,除了医保,还要自付一部分费用;他去世后,还有丧葬费,这点儿钱肯定不够。”马波表示,如果钱不够,社区将垫付。
专家说法
社区最好别搞以房养老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胡光伟说,以房养老是一门生意,是金融机构做的,社区不应参与。
“社区只是一个居民的自治组织,没有那么多钱,面对老百姓的养老压力,可能无法兑现承诺,国家也无相关管理规定,对双方来说都没有保障。”胡光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