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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现年49岁的张英焕在担任三门峡市湖滨区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义马市市委书记及三门峡市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收取辛某某、张某某等人贿赂72笔,赃款总额共计70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张英焕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