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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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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不会寂寞 闯红灯却会惹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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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 日 星期    【打印】  
等红灯不会寂寞 闯红灯却会惹祸
从3月1日起,行人带头闯红灯者将被罚款50元
    □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姜东 实习生 谢怡

    从3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等车辆违法上路将受到严惩。《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2013)》于3月1日起施行。即日起至4月5日,市交警支队将在城市区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期间,关于多人同时违法的,对带头违法者要坚决予以处罚,决不姑息。”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表示,执勤民警将坚持以路口劝阻、处罚带头违法者的原则,严格查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带头违法的,违法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引发交通事故的将按上限50元处罚,对于能够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自愿协助执勤1小时的,可以免于处罚。

    另外,3月15日至3月25日,市交警支队对燃油助力车、“老年代步车”及低速四轮电动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将以宣传教育为主。3月26日至4月5日,将集中整治。

    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行动

    第一阶段 3月1日至3月15日

    将重点开展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查处以下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违法停放、路口变更车道、违反规定掉头

    ●城市区禁鸣路段肆意鸣笛、机动车闯信号灯

    ●驾车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工程渣土、垃圾、煤炭等散装物品货运车不按规定喷涂放大号

    ●低速载货机动车、大功率电动三轮车、拖拉机不按规定区域行驶

    ●两轮、三轮摩托车无证驾驶、不戴安全头盔等

    第二阶段 3月16日至3月31日

    将重点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查处以下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

    ●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非机动车载人

    ●行人、乘车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通行

    ●行人在没有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快速直行横过

    ●行人翻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随意拦乘车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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