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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3 日 星期    【打印】  
自考信息
律师专业部分科段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
□首席记者 陈兵 实习生 谢怡 通讯员 高红梅
    市招办昨日透露,2014年上半年自考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4月19日、20日,今年自考出现几点新变化,提醒相关考生注意。

    市招办主任秦军民介绍,3月3日至7日,首次报名的考生须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照相。5月21日至23日,公布考试成绩,同时办理免考、转考等考籍变更手续。6月11日至13日,考生可申请毕业。

    秦军民介绍,从今年起,自考出现几点变化:一是从2014年起,自考考生申请本科毕业,须交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二是从2014年下半年起,凡从外省、直辖市、自治区转入我省的自学考试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5门、本科4门及以上的合格成绩,方可分别办理专科、本科毕业证书;三是对违规考生,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四是调查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停考,从2014年起不再接受新考生报考。另外,调查分析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从2016年起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和办理毕业手续,律师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从2017年起不再办理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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