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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琮 | |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统计局了解到,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968元,同比增长7.0%。
本次抽样调查的对象有787户城镇居民。调查人员说,随着城镇居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食品的要求较以往有了较大转变,人们趋向科学饮食、健康饮食。
具体来看,食品消费中,粮油类、肉禽蛋水产品、蔬菜类、糖烟酒饮料类、干鲜瓜果、糕点及奶制品、调味品的人均消费分别为615元、1034元、402元、448元、328元、322元和61元,能够提供更多营养的干鲜瓜果、奶制品等受到人们的青睐。
同时,我市城镇居民对衣着的要求由原来的“好看、实用”转向了“品位、时尚”。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我市城镇居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0元,同比增长20.9%。其中,人均金银珠宝饰品消费和人均化妆品消费分别为181元、143元,人均美容消费和人均理发洗澡消费为44元和66元。
调查人员说,从消费性支出结构来看,食品、衣着和居住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一半。这就意味着,在我市城镇居民收入中用于基本生活消费的支出比重较高。资料显示,2013年,我市城镇居民消费倾向为64.3%,也就是说,我市城镇居民收入的六成多用来消费,城镇居民消费水平须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