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据广东潮州中心医院医生爆料,4日,该院消化内科收治一酒后急性酒精中毒患者,下半夜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家属纠集100多人,押着值班医生在医院内游行,边走边喊:“就是这名医生害死了死者。”“@潮州发布”消息称,围堵医生的两名嫌疑人已自首,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3月6日中国新闻网)
中国当下的医患关系怎样是一回事,能不能、该不该趁机撒泼耍赖是另一回事——前者是制度与道德纠葛,后者是法律命题。
一个法治社会,一群人押着一名医生游行,不仅悖谬,更为惊悚:人身权益何在,博弈底线何在?医生不是神仙,既能妙手回春,也会回天乏力。如果只看结果不问过程,“医圣”“医仙”恐怕也会被揪住小辫子游行。潮州事件之所以令人愤懑,是因为江湖逻辑与丛林法则已成为医患纷争的常态,医生动辄得咎,这不是患者权益得彰,而是野蛮的私力救济无法无天。
2013年的弑医事件惊心动魄,就在反思之声尚未走远之时,今年2月,黑龙江齐齐哈尔一名医生在办公室被人用铁棍猛击头部死亡,河北一名医生被人用刀割伤颈部……随后,2月25日凌晨,南京市口腔医院发生值班护士被打事件,护士小陈疑似瘫痪——虽目前涉案人员已被处理,但又如何抚平医疗工作者内心的惊恐与悲伤?
客观而言,中国医患信任尚且处于重塑期,有问题、闹矛盾,也不是怪事,但谁也不能借此给患者或医生贴上标签,更不能用标签思维来厘定具体是非。不得不说,这些年,我们在类似事件上长期存在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把对医务工作者动口、动手等严肃的侵权事件,捣糨糊地稀释成“道德问题”。于是,法律不作为,道德喷口水。二是对医患纠纷点到为止、就事论事,要么妥协于畸形的维稳观,要么“大闹大解决”。不是患者吃亏,就是医生憋屈。最后,双方一肚子苦水。规则失范,两边不讨好。
一句话,坏医生,固然要严打;恶患者,恐怕也不能姑息。
去年年底,国家卫计委联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11个部门印发了《关于维护医疗秩序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从2013年12月起,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行动,对侵害医患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惩。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捍卫医务人员的对等权益,这恐怕也是和谐医患关系的题中之义。
中国自古就有杏林春暖、桔井飘香的说法,医患关系失之于互信,也必将重归于互信。眼下而言,构建新型医患关系,严惩医闹也是绕不开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