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有一个我早年的学生刘胜佳来敲门。他告诉我,有一个城市,人人匆忙得连在路上撞到了也不会停下步子来争吵,谁也舍不得花时间写文章骂人,而且那里也没有几个文化人,根本不会在乎你们。那个城市,就是深圳。
我一听,不会再有攻击、再有排挤,那该多好!于是,我和马兰决定立即动身去深圳。当时深圳的房子还不贵,我用稿酬买了一套住下,不久,把岳父、岳母也接去了。
在深圳,我和马兰都没有工作,不用上班,就把精力全部用在房子装修上。
马兰不是话剧演员、京剧演员、歌剧演员,离开安徽就等于失业了。她忍痛忘记耳边如潮的掌声,忘记已经很成气象的戏剧改革,忘记国际同行的热切期待。她想到深圳任何一个单位找一份工作,只要不是文艺方面的她都愿意,就是做一个工人也可以。
一天晚上,家里的电话铃突然响起,我急忙去接,杨长勋在电话里大声说:“他们太厉害了,你逃到哪里都会被他们找到!他们现在在报纸上指责你,说你的房子是深圳市政府送的,代价是为他们说好话。”
我一听马上直起身来,问:“又是什么人在那儿诽谤我?”
“就是那个曾经歌颂你为民族脊梁,后来又编书盗印你文章的那个人,姓肖,好像在一个杂志社做编辑。”杨长勋说。
接完电话我愣了好一会儿。这事,不仅仅是在骂我,还骂到了深圳市政府。深圳市的市长是谁我不知道,但是如果我不出来澄清,深圳市政府蒙了冤,一定会迁怒于我们。那么一来,我们还能在这座城市住下去吗?
因此,我百般无奈,委托北京一位律师打官司,只想证明我没有拿过深圳市政府的寸土片瓦,那个肖编辑损害了我的名誉权。不久北京的律师来电话,说北京的法院判了,我败诉。
我又上诉到中级法院,又败诉。两份判决书都写得很深奥,好像是在维护“言论自由”,但是我和律师都看不懂。
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教授对记者发表谈话,说“一套房子并不是一个小皮包,被告当然是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但是,北京的法院完全不予理睬。
这天,我和马兰在路边散步,她的神色十分忧郁。她说几天前在父母的垫被底下看到一沓诽谤我的报纸。她想安慰他们,但说了几天都没用。在他们心目中,国家办的报纸等于是“政府喉舌”“中央文件”,报纸连篇累牍地痛骂一个人,其实就是要“打倒”这个人。
女儿被驱逐,女婿被打倒,两位历尽苦难的老人家脸色苍白。岳父浑身无力,岳母通宵失眠。
为了老人少受一点惊扰,我下决心不再写书了。只要我写书,就会产生学术影响,因此必然引来那些人的又一轮围攻。
不写书了,也就不想读书了。我就铺开宣纸,开始写毛笔字。
马兰天天站在一边,看着我写毛笔字。
这情景,现在想起来还是让人有点酸楚。
我和马兰只想干干净净、安安静静地从事一些艺术文化工作,从来没有想到招谁惹谁,受到了欺侮也绝不还口,但不知为什么我们寸步难行。
有时,马兰会在我耳边轻轻哼起小时候外婆在摇篮边唱的儿歌。小时候家乡总是洪水泛滥,那摇篮就挂在水边的屋檐下。
我看着她,想起她出生在一个“右派分子”的家庭,从小受尽了冷眼,对周围人的点滴善良她都会分外感激。她似乎把点滴善良收集起来编织成了童年和少年的信仰,并以此作为自己艺术的入口。
我初次见到她,是观看她演莎士比亚剧,我被她的表演所折服。但是,让我真正对她另眼相看的,是她那惊人的善良。
(摘自《吾家小史》 作者 余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