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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白崇禧巨款继承人 一男子诈骗60余万元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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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谎称白崇禧巨款继承人 一男子诈骗60余万元获刑
□记者 赵硕 通讯员 黄洁 程长亮
    核心提示

    说起白崇禧,大家都知道他是国民党高级将领,解放以后死于台湾。可如果有人告诉你,白崇禧当年在香港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存有巨款,而他正是巨额存款的继承人,你会相信吗?也许你不信,但有人就是以此为幌子,频频发展下线,四处诈骗,十余年获取60多万元不义之财。

    1 谎称白崇禧巨款继承人

    时间回到1978年。刚刚二十出头的霍某因犯诈骗罪被许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出狱没几年,霍某又因犯强奸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先后获刑数年。

    然而,他并没有因为“三进宫”而有丝毫收敛。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出狱后,“重出江湖”的霍某竟摇身一变,将自己包装成了“白崇禧海外巨款的继承人”,宣传白崇禧当年在香港汇丰银行和中国银行分别存有103亿美元、16亿美元,自己正是这两笔巨款的唯一继承人。为了让人相信自己,他还拿出了伪造的香港汇丰银行、中国银行存款凭证副证复印件,并声称“家中还有原件”。

    依靠这一伪装的身份,霍某向人讲述他即将实施的“民族大业”:两笔海外巨款当时被冻结,现在“中央下发文件支持‘解冻’”,作为继承人,受“中央委托”,他需从民间收集一些经费,待这些巨款“解冻后”,就向所有支持这项“民族大业”的群众返还成倍的钱,按“中央政策”还能为他们的子女安排就业,解决住房问题……

    2 马前卒卖力行骗

    进行完这些准备工作后,霍某没有亲自行骗,而是凭着这样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和大量伪造的证明文件,到处发展下线……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与霍某相见恨晚的宋某经不住诱惑,立刻成为霍某麾下的马前卒。

    近日,在嵩县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上,宋某供述,与霍某会面后,按照双方的约定,霍某为“幕后老板”,只负责收钱和出谋划策,宋某则负责行骗和发展下线,霍某会在必要时给他“活动经费”。

    于是,从1990年起,宋某开始在嵩县各乡镇、栾川、市区等地宣传“解冻历史存款”和“民族大业”,从群众中筹钱。

    在骗取钱财的同时,宋某也没有忘记发展下线的任务。2003年,宋某成功将马某拉下水。在与马某见面时,霍某如法炮制,将“继承人”的故事讲得有鼻子有眼,还将“中央文件”和“存款凭证”搬出来。看到这些,马某当即表示要跟着霍某干。

    3 传销式诈骗团伙被“一锅端”

    骗的人多了,终有一天会露出马脚。最近几年,手里捏了多年“空头支票”无法兑现的“粉丝”们,终于醒悟了,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2年7月,公安机关将这个传销式诈骗团伙端掉。当年9月,“首恶”霍某被依法逮捕。不久,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霍某犯诈骗罪,向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4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霍某伙同宋某(另案处理)等人,以筹集经费活动“民族大业”和“解冻历史存款”,将来多倍返还或为子女安排工作为幌子,先后骗取嵩县程某等100余人现金1468045元,其中被告人霍某分得赃款548200元。

    嵩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罪名成立。法院同时也认定,检察院指控霍某诈骗金额的1468045元,因证据不足,应认定为658100元。

    最终,霍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案处理的宋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另案处理的马某目前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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