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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版:新法出鞘 金融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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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限制个人信息“呼叫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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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有可能被各类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包围——
新消法限制个人信息“呼叫转移”
□记者 程芳菲
(资料图片)
    刚买了房子,装修公司、房产中介的电话就来了;刚买了理财产品,保险公司的电话就来了……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施行,消费者个人信息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商家若将消费者信息泄露,将承担法律责任。

    1    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

    今年年初,孙先生买了辆车,这本是件高兴事儿,可是孙先生高兴不起来。原来,买完车没多久,他就经常接到保险公司的电话,一天能接四五个。

    “房屋装修短信、保险推销电话、无息贷款短信、理财产品推销电话……真想知道,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信息。”孙先生说。

    目前,保险、证券等行业已成为泄露个人信息的重灾区,消费者网络购物时,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也尤为突出。而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方面,经营者通常不会向消费者说明信息收集的目的和使用的方式、范围等。

    2    新消法明确保护个人信息

    为了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已于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新消法明确了滥用公民个人信息企业的责任。新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

    对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经营者,新消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有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等,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    面对电销保险,表明态度很重要

    新消法增加了对消费者信息保护的条款内容,“未经消费者同意,商家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然而消费者遇到了垃圾短信或骚扰电话,好像也很难确定是谁泄露了自己的信息。有业内人士表示,今后会有监管细则出台,目前消费者在保护好自身信息安全的同时,应提高警惕,避免被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侵害。

    当遇到保险公司业务员电话销售保险时,消费者应该留个心眼。我市一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在电话销售保险时,会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保存相关证据,作为保险合同订立的一种形式。简单而言,即使客户未签字,合同也可视为有效。

    该业内人士说,客户在跟“话务员”就一些问题作回应时,一定要态度明确,用“同意”“不同意”“投”“不投”等作回应。对不理解的地方要问清楚,收到保单后要认真阅读,对不够了解或理解有偏差的内容要及时询问,以免错误投保。

    此外,按照相关规定,投保人收到保险合同后的一段时间(通常为10日)为保险“犹豫期”,投保人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将合同退还并申请撤销。

    4    高额收益背后的风险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投资顾问吕鹏瑜指出,轻信电话、短信推荐的理财产品和股票有可能落入骗局。

    吕鹏瑜说,有的股票投资咨询公司会通过不法手段盗取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发短信推荐某股票持续涨停的信息,如果消费者想获知更多详细信息就要交高额的入会费。“这些股票往往是长期下跌的垃圾股,而这些股票投资咨询公司前期通过自己大量购买该股,让其持续涨停,让客户相信他们的推荐。”吕鹏瑜说,等客户买入的时候,该股票的价格已经被炒得很高了,这些股票投资咨询公司赚够了钱,就会抽身而退,该股票就会迅速下跌,那些高位接盘的客户往往损失惨重。

    吕鹏瑜提醒,消费者应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要向来历不明的人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信息;不要轻信不法分子的利益诱惑,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手机短信,不给不法分子设置圈套的机会;在不能得到完全确认的情况下,不要向陌生人账户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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