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C02版:新法出鞘 金融聚焦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说好的“送”保险
咋变成了“买”保险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2014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说好的“送”保险
咋变成了“买”保险
面对存款“变”保险,市民吐槽:部分工作人员误导消费者;律师提醒:读懂保单,不轻信口头承诺,切勿轻易在合同上签字
(资料图片)
    □记者 程芳菲 王振华

    本报3月7日A21版的《71岁老汉自制暗访设备维权》,3月10日A15版的《银行领导上门协商 12万元全部退还》报道刊登后,不少市民来电反映,他们也遭遇了跟沈先生一样存款“变”保险的事儿。

    1    分红险

    成投诉“重灾区”

    2010年8月,家住高新区的王先生和老伴儿揣着15万元到附近的农业银行,准备用这笔钱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他们刚进入银行大厅,一名穿着银行工作服的工作人员在询问了王先生的情况后提议,可将这15万元分开处理,用1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万元购买一份保险。

    王先生和老伴儿之前没想过购买保险,但听说购买保险每年有分红,能拿到比银行定期存款更高的利息,就心动了。王先生和老伴儿当时一心想着把钱赶紧存进银行,也没有仔细看保单的内容。王先生说:“我们当时以为她是银行的工作人员,银行总不会骗人吧,所以没仔细看就在单子上签了字。”

    洛阳晚报记者发现,王先生购买的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份分红型保险。保单上的现金价值表页面上显示:第一年46500元,第二年47900元,第三年49400元,第四年50900元,第五年52500元,第六年53800元。王先生说:“如果这钱当初存进银行,利息也有几千块了。今年是第四年,现在要是退保的话,别说利息了,连本金都拿不全,还会赔一部分钱。当时卖给我们保险时,工作人员也没告诉我们是这样的呀。”

    董先生在来电中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他2010年1月到道北的一家农业银行存款,也是营业大厅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他,买成保险吧,不仅有较高的分红,发生意外还能得到赔偿。董先生不懂保险,但想着银行不会骗人,就购买了2万元的保险。董先生购买的这份保险4年后就可以“取现”,今年2月底,他将钱拿了出来,连本带息一共20907.14元。董先生说:“比银行利息少了2000多元。”

    2    给单子就签,没细看

    今年58岁的陈先生告诉洛阳晚报记者,2010年,他到行署路的邮政储蓄银行存款,“我当时想把3万元存成3年定期,但有名工作人员表示有一种存款可以送保险,收益比定期存款要高”,他也没在意,心想反正保险是送的,只要把钱存了就行,便在单子上签了字,拿着存折就回家了。

    2011年,陈先生得知银行利率上调,专程到银行找工作人员,问自己存的定期利率是不是也能上调。“当时一个工作人员拿着我的存折在一个机器上刷了一下,跟我说改好了。存折上的字迹不怎么清楚,但听他们说改好了,我也没多说啥。”陈先生说。

    2013年9月,当陈先生到这家邮政储蓄银行取钱时被告知,自己当初买的是保险,钱在保险公司那里,要到2015年才能拿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办的并不是定期存款,而是买了价值3万元的保险。

    和陈先生有一样遭遇的,还有65岁的杨女士。杨女士告诉洛阳晚报记者,3年前,她打算到天津路的邮政储蓄银行存1万元定期,一名工作人员向她推荐了一种“存款”比普通定期存款的利息高,每年还能拿分红,她便欣然同意了。签完单子,杨女士拿着存折回家了。回家后,她觉得这种“存款”利息确实挺高,就把这一消息告诉了自己的亲戚,亲戚随后也去办理了这种“存款”。

    “前几天,保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477元的分红,让我过去一趟。那时我才知道,自己的钱没存进银行,而是存进保险公司了。”杨女士说,保险公司说再过两年才能把钱和分红拿出来。

    今年30岁的马女士也有着和他们类似的经历。3年前,马女士打算买房,由于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她就打算先把钱存进银行。当时,她来到解放路与凯旋路交叉口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当一名工作人员得知她要存7万元定期时,就向她推荐了一款5年期的理财产品,每年除利息外,还可以拿到较高的分红并额外赠送一份保险。“我觉得5年时间太长,怕中途遇到合适的房子钱拿不出来,但那名工作人员让我放心,说钱随时可以拿出来。我也没仔细看单子,就在他们指着要签字的地方签字了。”马女士说。

    2年前,马女士打算把钱拿出来买房子,但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提前拿钱,可能连本金都不能全部拿到。马女士没办法,只能向亲戚、朋友借钱买房。“前两天我接到保险公司电话,说有3000多元的分红,让我过去一下。我这才意识到,当时买的理财产品其实就是保险。”马女士说,她去了保险公司才知道,根本没有利息,就连这分红也要到保险到期后才能拿。工作人员还告诉马女士,她可以加钱将这款保险升级,到期后可以有更多的分红,但是马女士表示不愿再继续投钱了。

    3    别只盯着“高收益”,合同可得看仔细

    有着以上经历的人为数不少,他们大多是经过“银行工作人员”的推销,听信推销人员说的“有很高分红”,并没有仔细看保单的条款,就在保单上签了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李浩律师表示,工作人员在推销理财产品时,应该首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并明确地跟客户说明这是一份理财保险,可能存在一定风险,中途退保会有现金损失。如果工作人员在介绍业务时没跟客户讲明,存在隐瞒,只说利息和分红高,夸大宣传,很容易让客户做出错误的判断。

    新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疑问,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李浩建议,消费者在办理业务前,一定要核实对方的身份;在签合同前,要认真阅读合同的各项条款,了解理赔范围,不能轻信口头承诺,切勿轻易在合同上签字;如果购买保险,一定要了解清楚保险的种类,并到正规的保险公司购买。此外,老年人最好先跟子女沟通,并在子女的陪同下购买保险、签订合同。

      

≡ 洛阳社区最新图片 ≡

≡ 洛阳社区热帖 ≡

≡ 房产家居 ≡

≡ 汽车时代 ≡

≡ 河洛文苑 ≡

≡ 馋猫大本营 ≡

≡ 聚焦河洛 ≡

≡ 亲子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