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6时许,小朱从民警手中接过丢失的两沓现金共计21100元后,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捡到这笔巨款的是权艳娟一家人。让小朱感动的是,面对这笔巨款,权艳娟一家人一致同意报警寻找失主。
昨日15时许,一名小伙走进龙门大道某汽车用品城对面的一家面馆,刚进门就问:“我的钱是不是掉在这里了?”小伙姓朱,偃师人,目前在一家卡车货箱公司做业务员。当日11时许,他从一家汽车贸易公司拿到21700元的结账款后,抽出600元放进钱包,把剩余的两沓钱放在了夹克内侧的口袋里。中午,他约朋友到该面馆吃饭。
由于天热,小朱吃饭时出了一身汗,于是将夹克脱掉放在腿上。他离开后发现,21100元不见了!这钱相当于他一年的收入,他将开的面包车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钱。“吃饭时将夹克脱了,钱会不会掉在面馆里了?”小朱赶紧折回去寻找,这才有了上述的一幕。
民警到场仔细核实信息,确认小朱就是失主后,将钱还给了他。原来,这笔巨款是被权艳娟一家人捡到了。当日13时许,权艳娟和家人到面馆吃饭。其间,她的父亲突然看到对面桌子下面有厚厚两沓百元大钞。随后,离钱较近的权艳娟将钱捡起。
“当时没敢清点,怕别人冒领。”权艳娟说,吃过饭后,一家人认为失主一定很着急,一致同意报警寻找失主。
安乐派出所民警许军伟和同事闻讯赶到现场,登记完相关信息后,将钱带回派出所,等待失主认领。
“捡到这么多钱难道就不动心?”面对洛阳晚报记者的询问,权艳娟说:“不是咱的钱不能要,能找到失主就好!”
洛谭点点评:这事办得高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