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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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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孩子维护身体是自己的权利
早睡早起身体好
房地产税:试点已失败,开征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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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告诉孩子维护身体是自己的权利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应当从小、从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帮助孩子产生个人权利意识,让他们学会判断,学会选择,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

    晚报报道,“护花维权公益行动”正在我市展开,法律工作者们走进学校,对未成年少女特别是14岁以下幼女进行反性侵和法律保护知识普及,为受侵害女童及其家庭无偿提供法律帮助。

    这样的公益活动太有必要了。

    这两年,儿童遭受性侵的新闻不少,“儿童隐私”这个概念常被媒体提及,很多学校、父母也开始考虑给孩子特别是女童讲一讲“防狼术”。“告诉孩子,身体的某些部位不能让人随便碰触”——要为孩子普及这样的常识,这种观念已被很多人所接受。

    这样做当然是对的,但并不全面。假如仅仅是不断告诉孩子“不让别人碰背心和短裤覆盖的身体部位”,效果只怕要打折扣。因为,单纯的强调,可能让孩子产生这样的理解:隐私是见不得人的,身体的某些部位是非常神秘的,被看了摸了是丢人的。

    我们应该做的,是让孩子知道,维护身体是自己的基本权利:没有经过本人的允许,任何人的身体都是不能碰触的;自己的身体不能被随便看和摸,也不能随意去看去摸别人的身体。

    这么做,从根子上说,是要培养孩子的权利意识。

    谈到这儿,想起一个远房亲戚的孩子。小姑娘从小在国外长大,随父母回国探亲,对长辈们摸摸头、捏捏脸、抱一抱的亲昵举动有些反感,甚至会严肃地告诉大家:请你不要这样。当时,爷爷奶奶还有些责怪儿子儿媳——这孩子是怎么教的,都不知道跟人亲!现在想来,除了文化的差异,可能在不同社会环境中长大的小姑娘,已经有了“身体自主权”的意识。

    当然,我们不可能教育孩子拒绝一切身体接触,但有必要让他们学会辨别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好的,什么样的身体接触是不好的。更重要的是,应当从小、从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帮助孩子产生个人权利意识,让他们学会判断,学会选择,学会维护自己的权利。

    这种权利意识如果在孩子心中扎根,一旦有侵害行为发生,他们自然会有所警觉,继而大声说“不”。

    “护花维权公益行动”还在继续。在此,有必要将晚报公布的求助电话再抄录一遍:市律师协会63331157、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38。

    需要帮助,请及时拿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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