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阿宝接受记者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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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河南商报》
汽车被人撞了,肇事者不见了,遇到这样的事情,谁都会恼火。
郑州一名中学生在撞坏私家车后,为车主留下字条致歉,并附上联系方式,这一幕被路过的网友记录了下来。
事件:
中学生路上撞到别人车
19日有网友报料,3月17日晚,在郑州花园路21世纪小区路上目睹这样一幕:一个中学生,骑自行车撞到一辆汽车,中学生自己摔倒了,摔得很惨,车座都摔歪了,但他还是留下了一张字条,写上了联系方式。
该网友还拍下了这张夹在风挡玻璃上的字条,字条大概意思是说:我骑车不小心撞上了您的车,因为有事无法等您,我留下了爸爸的电话,您可以联系我。落款为“郭阿宝”。
记者辗转找到了网友所说的电话,并联系上了郭阿宝的父亲。郭先生告诉记者,儿子确实撞了别人的车,他正在等车主联系他。
少年:
做错事必须承担责任
19日下午,记者见到这名14岁的“肇事者”郭阿宝,他是郑州七十六中的一名初三学生。“当时没想那么多,只是觉得做错事了,给人家造成损失就得承担责任。”他说。
他说,3月17日晚上快7点的时候,他从学校回家,路过21世纪小区内的主干道,这条东西方向的道路两边停了不少汽车,因为骑得快,后面来车时,他车把没有稳住就倒向了右边,撞上了路边的一辆黑色别克轿车,“车把顶上了左前门,门有点凹,还掉漆了”。
经过查看,阿宝认为情况有点儿严重,就没敢立刻走,等了快20分钟也不见有人过来。
“还急着回家写作业呢,就想先走了。”随后,他就留下了上述字条。记者问他为什么想起写字条,他说,是看到了扬州一名中学生剐蹭私家车后留书致歉的新闻得到了启发,“人家都可以这样勇于承担,我为什么就不行?”
父亲:
支持儿子,希望车主尽快联系
阿宝当晚回家就把事情告诉了大姨。“孩子也是无心之过,我们不能责怪他,我当时就跟他爸爸打电话了,支持孩子这样做。”阿宝的大姨说,希望车主看到字条后能尽快和他们联系,“该赔偿的我们决不推脱”。
阿宝的父亲郭先生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这样才是爷们儿的做法。”
提起阿宝,阿宝的班主任赞誉有加。“承担责任值得鼓励,不过还是得提醒孩子们上下学注意安全,骑车可不能再这么急了。”班主任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