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2014年度企业进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已经启动。4月5日前,有关企业可向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申报,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商务局外贸科申报。
企业申报进口贴息资金应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符合《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其申请进口贴息的技术为自非关联企业引进或产品属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且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4年版)》规定的范围。二是企业申请进口贴息的技术或产品,属于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的进口技术或完成报关手续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完成报关的日期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
和去年相比,今年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有较大调整,企业在申报前应仔细对照。另外,在贴息资金申请文件中,申报企业还应说明本企业近三年有无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其他事项,申报企业可登录市商务局网站查询,或拨打市商务局外贸科电话6393721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