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新网
去年中国铁路总公司上调了退票费费率,关于这一行为是否越权的争议一直没有停止。
退票费,属于铁路客运杂费。在2013年大部制改革之前,“铁路客货运杂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核”权在铁道部。这是我国铁路法、政府定价目录、《铁路客运运价规则》等规定的。此前没有争议。
2013年8月26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宣布:自当年9月1日起,铁路部门实施新的梯次退票方案。
铁路总公司的行为受到质疑,一方面是“企业行使了政府定价权”,另一方面是,根据价格法,铁路运输有自然垄断属性,其服务价格属于政府定价范围。如果调整,应当组织听证程序,听取消费者的意见。2013年退票费上涨没有进行听证。
有关退票费的审批权,随着国务院要求各部门公开审批清单得以亮相。不过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国家铁路局公布的,一个是国家审改办公布的。两个版本表述有差异。
在今年2月14日,国家铁路局官网曾发布“国家铁路局关于公开取消和保留的铁路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其中,“铁路客货运杂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核”等行政审批事项,被注明为“暂列在国家铁路局名下的行政审批项目”。说明中还明确表示其归属问题待研究确定,目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对此,国家铁路局新闻发言人赵果情表示,对暂列在国家铁路局名下的行政审批事项,国家铁路局已提出初步意见建议,需要国家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履行相关程序,待研究确定后会按国务院要求公开最终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