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商务部等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同意东莞市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通知》,称经研究并评议论证,同意我市与东莞、义乌、温州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按照通知要求,各创建城市将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新举措、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抓手,根据确定的创建工作方案要点,落实好各项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迅速,2012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480亿元,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40%。网络零售业也有了长足发展,2012年,全市零售网商总数超过5000家,网络零售交易总额达到47亿元人民币,一批“小而美”的零售网商脱颖而出。但与此同时,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也存在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数量偏少、专业人才匮乏、服务水平及服务范围有限等问题。
这次我市被批准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有望从各方面推动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