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温州一小区毗邻广场,广场舞产生的噪声让业主苦不堪言。因长期交涉未果,业主们凑了26万元购买了一套俗称“高音炮”的远程定向强声扩音设备,对着广场循环播放警告,用以逼退跳广场舞的大妈们。(见本报今日B06版报道)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冤冤相报何时了?广场舞之争早已升级为“广场舞之战”。此前武汉、北京等地陆续出现过几起较为极端的“驱散广场舞”事件,“泼粪”“放藏獒”“鸣枪示警”“投掷水弹”等手段都被使用过。
不管是从此前类似事件的新闻报道后的留言看,还是从门户网站的调查结果看,支持此类极端维权手段的网友竟占八成至九成。当然,这样的网络民调不够科学,参与调查的可能大部分是饱受广场舞噪声之苦的人。
如果让下棋、遛狗、搓麻将的老人们参与类似调查,结果可能截然相反。他们中的很多人可能就是广场舞的参与者,因此他们的意见同样不能作为主流民意进行参考。
如果说10年前,人们谈论广场舞时更注重“增进社交、增强体质,丰富民众文化生活”等方面的话,那么近年来,人们的视线早已转移到“规范而存续”与“降噪免扰民”等方面上了。这已成为一个社会命题,如果将其社会意义延展至大众健身娱乐、民众文化生活以及更核心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时,这或许也算是政治命题了。百姓关心家长里短、柴米油盐,也在乎广场舞产生的噪声是否影响日常生活。
有经济学家站在公地悲剧等经济学角度谈论广场舞的治理时认为,明晰产权能解决公共资源被过度侵占使用的问题。有学者站在文化心理角度认为,广场舞与国人无独立人格而偏好群体性依赖有关。
不管怎样,广场舞不能是无视规则的群魔乱舞,不管是政府为其提供专业场地,加大针对噪声扰民的执法力度,还是个体层面增强权利边界意识,都必须在一个共时性规则下积极作为,让民众看到解决的希望。否则,业主在诉求无望,监管单位不闻不问的情况下,只能使用“高音炮”对轰这样的手段进行还击。如此还击,怎泯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