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商都网
被群众举报包养情妇和有私生子后,邓州原市委秘书长汪风均被双规,从而查出他用贿赂款养情妇的事实。他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78.3万元人民币、2000欧元。4月2日,记者从南召县法院了解到,汪风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汪风均生于1962年,曾先后任职西峡县西坪镇党委书记、西峡县副县长、西峡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桐柏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邓州市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3年,南阳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邓州市委常委、秘书长汪风均包养情妇,并育有一子。纪检部门遂于2013年7月组成专案组,对这一问题展开调查,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汪风均不但包养情妇,有私生子,而且存在经济问题。随后,汪风均被双规。
据了解,汪风均早在西峡县任职期间,就和情妇代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其中,2008年9月,他为安抚代某,曾让下属某镇长给她送去2万元现金。在被双规期间,汪风均主动交代了专案组尚未掌握的经济问题。经查明,2003年至2013年,他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8.3万元人民币、2000欧元(折合当时人民币2.022万元)。这些赃款全部用于给其情妇代某购买房产和车辆,或用于代某个人消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风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8.3万元人民币、2000欧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汪风均能主动供述所犯罪行,并主动坦白专案组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因此法院可对其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汪风均有期徒刑12年,并追缴赃款78.3万元人民币、2000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