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1日,我国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下称报废新规)开始实施,从实施当天到今年4月30日,为过渡期。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知,到本月底,按照报废新规,我市近4600辆机动车或面临强制报废。按照新规,这些车辆如果能在本月30号之前参加检验且合格,则有可能“起死回生”。
报废新规中强制报废的条件是什么?在报废新规过渡期内,车辆检验、报废会受到哪些影响?车管部门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详解。
超期服役、3次不验车强制报废没商量
报废新规明确规定,注册机动车若符合四个强制报废条件其中之一,就要被强制报废。
这四个条件包括: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检验期满与否,去年5月1日是节点
关于过渡期问题,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解释,之所以设置过渡期,是因为报废新规对使用年限和检验要求的更改,对去年5月1日之前注册使用的车辆影响较大。
“这是个关键时间点。”该负责人解释,报废新规规定:在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
该负责人举例说明,比如一辆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因这个时间早于去年5月1日,按照报废新规,其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变更为2014年3月31日,这辆车的“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检验周期”就从2014年4月1日起计算。
假如一辆机动车的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因这个时间晚于去年5月1日,按照报废新规,其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变,以此向后计算,若在3个检验周期内不验车或者不合格即由车管部门强制注销,强制注销后,若该车仍然上路被交警查扣则按照规定,直接强制报废。
据了解,不同类型的机动车年检周期不一样,连续3个检验周期并不是指连续3年不审车。需要提醒车主的是,逾期没有验车的要在本月底前抓紧时间验车。否则,除车辆将被强制报废外,车主还将被罚款。超期审验,要罚200元,记3分。
私家车取消报废年限,报废上限提至60万公里
报废新规明确规定: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其中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报废上限提高到了60万公里,也就是说,私家车没有报废年限,累计行驶距离60万公里以上的,可“主动申请报废”。
此外,新规对微型、小型和大型出租车的行驶里程限制也有所放宽,由50万公里增加到60万公里;在使用年限方面,小、微型出租车仍是8年,中、大型出租客运汽车和公交客运汽车等车辆的使用年限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报废新规提高了安全和环保门槛。比如,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自注册登记后第21年起、专项作业车自注册登记后第16年起,其安全技术检验增加功率检验项目,并以之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在一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的车辆,安全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
机动车检验周期有规定,您可对号入座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报废新规中对各类机动车检验周期有详细规定:营运客车使用5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每6个月检验一次;
货车和大、中型非营运载客车使用10年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每6个月检验一次;
小、微型非营运客车使用6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每6个月检验一次;
摩托车使用4年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每年检验1次;
低速和其他类型机动车辆每年检验1次。
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提醒,如果对强制报废新规有疑问,可拨打电话65950388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