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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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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悲切!市民欲迁祖坟却不见坟茔
吃官司!武汉一公墓因平坟当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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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空悲切!市民欲迁祖坟却不见坟茔
吃官司!武汉一公墓因平坟当被告
法庭对双方进行调解未果;记者调查发现,相关政策对墓穴使用期限无明确规定,我市墓穴使用期限多为50年或70年
张女士出示相关材料
    □记者 杨玉梅 实习生 文书平/文 记者 李卫超/图

    核心提示

    今日是清明节,这本是祭奠祖母的日子,可张女士还没找到祖母的墓穴。去年清明节前,她遵父亲遗嘱,到武汉扁担山公墓迁坟,但祖母的墓穴不见了。后来,张女士的家人将该公墓告上了法庭。

    今年3月,法庭首次进行调解未果。洛阳晚报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没有相关规定,我市各个陵园墓穴的使用期限不尽相同,大多为50年或70年。

    事件 欲迁祖坟,祖母遗骨无处可寻

    说起祖母坟地被平一事,66岁的张女士在伤心之余,气愤难平。

    20世纪60年代,张女士的父亲在武汉某办事处工作,祖母跟随张女士的父亲生活。1966年,张女士的祖母去世,张女士的父亲在武汉扁担山公墓将张女士的祖母土葬,并立下墓碑。墓穴证上显示,发证机关是武汉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编号是山南二区二排三号。

    1969年,张女士的父亲因工作变动举家迁洛。此后10多年里,每到祖母忌日,张女士一家都会回武汉祭拜祖母,“最后一次去武汉祭拜祖母是1989年”。从那之后,张女士和家人忙于照顾有病在身的父母,就没有再去祭拜过祖母。

    2008年前后,张女士的父母立下遗嘱,叮嘱子女一定要把祖母“请回家”,和家人安葬在一起。

    去年3月,张女士去武汉迁坟,却发现公墓已经大变样了,按照编号已经找不着祖母的坟茔了。

    扁担山公墓管理处表示,当年公墓进行了改造,部分老坟被推掉,已经无法找到张女士祖母的遗骸了。

    起诉 公墓一方被推上被告席

    “那是我的祖坟啊,怎么能被推掉呢?”张女士激动地说。

    咨询无果后,2013年9月,张女士兄妹五人将武汉扁担山公墓告上了法庭。

    今年3月15日,武汉市汉阳区十里铺法庭首次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扁担山公墓管理处表示,可以给张女士的祖母在扁担山公墓建一个壁葬,并给予1万元左右的精神赔偿。

    “我要迁祖坟,在武汉建一个空的壁葬有什么用?”张女士一家共提出了4项诉讼请求:扁担山公墓管理处出具书面道歉函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承担墓穴被毁造成的损失5万元,承担精神赔偿金6万元及住宿交通费3000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扁担山公墓管理处没有答应张女士一家的诉讼请求,法庭的调解最终以失败告终。

    说法 我市的墓穴使用期限以50年和70年居多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发酵后,引发了我市不少市民对墓穴使用期限的关注。那么,我市对于墓穴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呢?

    洛阳晚报记者走访我市多家陵园后得知,由于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各个陵园墓穴的使用期限不尽相同,以50年和70年居多,也有陵园表示,自己的墓穴可永久使用。

    邙山公墓已经营了25年,是我市最早的经营性公墓之一。该公墓一名工作人员说,市民一旦买下墓穴,使用期限为70年,墓穴管理费一年30元。市民也可一次性交纳1000元,70年内就不用交钱了。

    仙鹤纪念陵园的客服称,该陵园的墓穴使用期限为50年,前20年免收墓穴管理费。北邙南山陵园的客服表示,该陵园的墓穴可永久使用,墓穴管理费20年收取一次。

    解读 墓穴使用期限尚无明确规定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洛阳晚报记者,关于墓穴的使用期限,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都没有具体规定。

    该负责人向我们出示了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和1999年省民政厅颁布的《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墓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20年的墓穴管理费。墓穴管理费应用于公墓的管理、养护和绿化,不得挪作他用。

    据新华社报道,民政部有关负责人曾解释“墓穴使用期限”称,墓穴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期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20年”的说法不是指墓穴的使用期限,而是指墓穴管理费以20年为一个交费周期,只要按期交纳相关费用,即可继续使用墓穴。

    我市多数陵园对“墓穴使用期限”的设定也暗合了这一解释。

    意见 墓穴过了使用期限如何处理?

    还需出台相关政策

    就这起事件,洛阳晚报记者采访了部分市民。大多数受访市民都对公墓的做法表达了不满。市民王先生说,中国讲究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公墓的做法让逝者的家属心不安。也有市民提出了疑问:“要是墓穴使用期限是50年,那50年以后咋办?不会尸骨无存吧?”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我市经营性公墓兴起的时间不过才20多年,尚未出现墓穴无人认领的情况。“此前,我们已交代各个陵园,一定要妥善处理,将逝者的遗骨或骨灰保管好。”该负责人说。

    北邙塔陵园的陆经理说,有个别逝者的家属会拖欠墓穴管理费,“这样的人并不多,即便拖欠墓穴管理费,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动人家的墓穴,墓穴周围的环境该整治还要整治,一来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二来考虑了陵园的整体环境”。

    关于过了使用期限,墓穴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多家陵园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要看相关政策如何规定。一家墓穴使用期限为70年的陵园的工作人员说,如果70年后政策不变,墓穴也一直有人祭拜,他们还是会保留墓穴的。

    某陵园的负责人说,不管是20年的交费周期还是50年的使用期限,时间跨度都很大,势必出现墓穴无人认领的情况,这部分墓穴如何处理,还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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