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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发) | |
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9日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医疗服务供给,推动多元化办医格局的形成,缓解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根据三部门公布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区、市)今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本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名录之外的所有医疗机构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非公立医疗机构可结合自身特点,向社会提供多元化的医疗服务。
这份文件明确,凡是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各地应将其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三部门要求各地研究制定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医疗服务价格,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价格、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职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的监督,严禁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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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价格有四大作用
发展改革委谈放开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等一揽子政策措施
□据 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为什么要出台鼓励社会办医政策?这些举措能起到缓解看病难、改善老百姓就医条件的作用吗?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放开价格有四大作用
这名负责人说,这些措施对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具有四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有助于缓解当前群众看病难的问题;
二、有助于提供更多个性化和特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
三、民资更多地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后,政府可以腾出更多资源投入基本医疗服务,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平;
四、民营医院加速发展,有利于促进医疗市场的竞争,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深化改革,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与效率。
放开价格后会出现集中涨价情况吗?
这名负责人说,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情况。
四方面加强监管,规范医疗价格
在放开价格水平的同时,政府将从以下四方面加强监管,以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一、各地将制定医疗机构服务价格行为规范,并要求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
二、非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药费用明细清单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向患者公示;
三、政府将加强对医疗机构行为的监管,严控不合理处方及诊疗行为;
四、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对医疗机构的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及时调查并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