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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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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挂靠单位 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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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4 月 17 日 星期    【打印】  
更方便,更规范,洛阳民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出新政策
无挂靠单位 四类社会组织可直接登记
□见习记者 潘立阁 通讯员 董诚
    本报讯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试点工作。今后,这四类社会组织在无法找到挂靠单位的前提下,可直接到市民政局进行登记。

    今年2月,我市被民政部确认为首批“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该政策是对创新工作的落实,旨在践行服务群众宗旨,简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壮大。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表示,满意服务要和依法登记相结合,放开登记并不意味着降低标准。今后,市民政局还会突出做好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协同相关部门对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化管理。

    同时,社会组织中的行业协会商会也将面临改革,行业协会商会将与行政机关脱钩,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方面实施“五分开”。从今年开始,“五分开”将成为行业协会商会注册成立的前置审批条件。市民政局还下发了《洛阳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以进一步落实政社之间的人员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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