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16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据介绍,李代沫于3月18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自2014年3月初至案发,李代沫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的暂住地内多次容留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类毒品,其行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目前,该案中同时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付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涉案的3名吸毒人员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对于“李代沫患病”的传言,案件承办人王琳表示,李代沫是否患病涉及个人隐私且与案件无关,因此不予透露。
在检察机关公布的视频中,李代沫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很后悔”。他称:“作为公众人物,没有给大家带来正面影响,反倒给大家带来很负面的影响。现在我也意识到犯下了不太能让父母和公众原谅的错误。我觉得很后悔,我觉得自己应该配合政府工作,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