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阳晚报记者昨日从全市2014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发布体系,不定期抽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执行情况,对企业劳动和谐指数进行考评。
会议透露,今年,我市将着力建立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发布体系,同时,研究制定县(市)区、产业集聚区的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和发布体系。该体系的运作方式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劳动安全卫生、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等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劳动者对就业环境、收入、休息休假、劳动条件、人文关怀、社会地位等情况的满意度,并根据特定的方法计算出和谐指数,通过报纸、网络等定期发布。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动关系状况将作为企业负责人参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企事业单位及经营层人员参评全市劳模、五一劳动奖状和奖章,构建和谐劳动工作情况也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