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记者 陈兵 特约记者 潘华武
昨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车管所获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5月4日起,市车管所对我市新入户摩托车只核发后号牌,取消前号牌。5月4日以前已办理入户的,不需要拆除前号牌。如果号牌丢失,补领时按新规定办理。
市车管所登记审核科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实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公交管〔2014〕34号)文件的规定,自2014年1月24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4)行业标准正式实施。
该行业标准对部分机动车号牌数量、分类、颜色、外廓尺寸、适用范围、序号编码规则、技术要求、安装等方面做出了新规定。其中,摩托车号牌由原来的前后悬挂改为只需悬挂单面号牌,即后号牌。
“摩托车前号牌与车轮在同一个方向,人在正前方无法看到号牌。”该负责人表示,在快速行驶中,摩托车前号牌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基于上述考虑,相关部门对摩托车号牌做出新规定。
另外,该行业标准设置了过渡期。其中,关于摩托车号牌的新规从行业标准执行之日后第四个月开始执行。“根据该行业标准和我省的相关规定,从5月4日起,我市新入户的和新入户后丢失号牌需要补领号牌的摩托车只能领到一块号牌,装在摩托车后方即可。”该负责人表示,如果号牌丢失,补领时按新规定办理。
近日,有部分网友对摩托车号牌新规提出疑问,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释疑。
相关链接
截至5日,我市登记在册摩托车有近38万辆
市车管所的统计显示,截至昨日,我市已经登记入户、办理摩托车号牌的摩托车有近38万辆。其中,普通摩托车有37.4万辆,轻便摩托车有4500多辆。该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凡是通过正常渠道购买的摩托车,无论种类,只有登记入户并悬挂号牌才能上路行驶。此外,驾驶人要按时对车辆进行审验,以免影响后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