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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核心提示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务院,近期将发布。根据规划,以政务、商务、社会、司法等四大领域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实现了社会信用的全面覆盖;2017年,将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全面展开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的牵头下,近日,由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完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送审稿)》(下文简称《纲要》)已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已通过。《纲要》提出,下一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按照“一套组织体系、两个顶层设计、三大关键举措、四大重点领域、五大推进载体”全面展开。其中,四大重点领域是指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
根据《纲要》规定的时间表,2014年将迎来第一阶段信用体系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首次大考。据透露,2014年6月底前,应该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方案,并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部署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
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王磊表示,上述任务如期完成的话,每一个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将有唯一的信用代码,各项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将具备可行基础,当前信用信息种类多、发布广、整合难、处理繁的局面将得到有效化解。
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
记者从国家有关部门了解到,在了解了《纲要》的基本内容后,部分地方政府反应迅速,启动了地方版的信用规划编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纲要》的模式,实现了与国家层面的对接。目前,广东、江苏、贵州等省都编制了截至2020年的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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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助于反腐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物权法专家申卫星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意味着每名公民和每家机构今后都将有自己的信用代码;包括财产在内有关信用的信息都将得到整合,某个人在不同城市拥有多套住房的现象将很难“潜水”。
另有分析人士指出,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推动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阻止腐败分子利用假名、匿名账户隐瞒、转移腐败所得,增加腐败的成本和风险,对于预防和打击腐败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