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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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版:河洛评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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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须整治,陋习也得摒弃
这些“老面孔”
再也不想见了
■微论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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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 5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这些“老面孔”
再也不想见了
□本报新闻观察员 洛谭
    就说李屯特大桥往南这段路,多年来,在各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活动中,几乎一次也没落下

    读昨天的晚报,发现不少“老面孔”,狰狞的“老面孔”。

    5日,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决定对今年排查出的79处急需整治的事故多发(隐患)点段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治。

    仔细看了看市区的26处危险路段。李屯特大桥南头至王城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段、国花路与殡仪馆路交叉口附近、北盟路全段、310国道二广高速白马寺站到洛常路K738至K738+800米段……在附近住的或常经过的洛阳人都知道,不少路段在报纸经常被点名,已经“危险”了不少年了!

    就说李屯特大桥往南这段路,多年来,这段路在各种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整治活动中很少被落下。就在今年春节,市交警部门公布市区6处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危险点段,这段路就在其中。2013年、2012年、2011年、2010年……晚报哪一年没有关于这段路的提醒?哪一年没有“行车经过此处千万要当心”的报道?与此相伴的则是一条条触目惊心、车伤人残甚至车毁人亡的新闻。再往前找找,2006年,在我市挂牌督办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的通知中,“连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多人伤亡”的王城大道李屯特大桥南就名列其中!

    做新闻,最讲时效,恨不得每天发出来的报道和评论,都是从未见过的事情,都有独一无二的视角。问题是,前事若总是被忽视,又怎么成为后事之师?我想起晚报一名多年来始终关注李屯特大桥南交通安全隐患的同事。他写关于事故的小稿子,写整治难以推进的调查报道,采访司机,采访相关部门……多少年了,他从对新闻业务不甚了解的新手变成了一名业务骨干,从毛头小子写到当了爹。当然,对这段路,整治、提升一直在继续,可它依然没有摘掉“危险路段”的帽子。

    “就这么个事儿,说来说去,有点浪费资源。”他告诉我。这个意思我明白。一篇篇新闻稿件,从选题到采访,从写稿到审核,从付印到发行,要耗费不少成本。问题是,假如说报纸耗费的这些成本还能计算,那么,因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那些本该避免的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又该如何衡量?

    如今,一些“老面孔”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隐患)点段再次被挂牌督办。按照要求,年底前它们要全部被整治完毕,还有大半年时间。我们相信,只要充分重视、充分协作,这项工作没有理由不完成,这些路段没有理由继续“危险”下去。但愿明年的晚报上,再不要见到这些“老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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