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城市区老楼危楼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如果您的房子使用已满20年,就可以免费“体检”。
这项工作太有必要,也着实刻不容缓!
近来,从浙江奉化20年房龄居民楼倒塌,到江苏常熟25年房龄居民楼坍塌,“危楼”在全国范围内已成热议话题。早有建筑专家直言,20世纪建设的一批“快餐式”楼房已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些建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及90年代前期的老楼,不少都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来,当时质量标准较低;二来,房屋产权几经变化,责任界限难以厘清,很多问题久拖而难以解决。
在洛阳,这样的老楼有不少,其中多数是各单位的房改房。
针对这些老楼的工作,眼下而言,一是排查隐患,二是维修治理。在具体工作推进过程中,一些可能存在的问题也不能被忽视或搁置。
首先,大排查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是否应明确?工作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办事处、企事业单位、房屋所有权人都有责任排查隐患。那么,可不可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这么多房改房来说,原房管部门和自管房建设单位“不管事”已有多年,房屋的正常维修保养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延续,相关部门还愿不愿、能不能负起责任?假若由住户自己申请安全鉴定,这个头由谁来挑?谁来协助?
在排查隐患工作完成后,维修治理程序可能更难走。老商品房的开发商多数不好找。对为数更多的房改房来说,从理论上讲,发现隐患,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将“组织房屋产权人维修或动用已归集的房屋维修资金组织代修”。可这些老楼的住户多数经济条件不好,房屋维修成本又不是小数目,更不必说还牵扯众业主的协调组织工作。
比较可靠的资金来源,是房屋维修资金。但对这些老楼来说,其中一部分因为业主当年并未缴纳,如今完全没有维修资金可用;另一部分,可能在房改买断产权时,业主缴纳了一些维修资金,但那时的缴纳标准较低,即使多年未用,其是否足够支付房屋维修费用,也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
解决楼房安全问题,一分钟都不能等。危楼引起重视,也再不能用血的代价来换取。对我市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排查,并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消除那些“未老先衰”房屋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是需要切实下功夫的善政。
问题不是一天形成的,解决也难以一蹴而就。希望前期的排查工作能早日完成,对老楼危楼建立档案,为问题的逐步解决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