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中国青年报》
贵州小伙小张嫖娼,事后姑娘称被骗卖淫向他求救。小张犹豫再三还是报了警。当地派出所顺利地查处了一处涉嫌强迫卖淫的洗头房,并解救了一名被拐骗的少女。但小张本人因嫖娼被行政拘留10天。
嫖客报警仍被拘留,日前,此事一经报道,人们议论纷纷。
■ 各方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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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在比利时曾发生过这样一个案件:一女子坠落露台受伤,一过路男子洗劫了她,但不忍心看女子死亡就报了警。男子被抓并被起诉。经激烈辩论,最终法庭做出男子无罪的判决。法官在判决书中称:“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脆弱和阴暗的一面,对于拯救生命而言,抢劫财物不值一提……我宁愿看到下一个抢劫犯拯救了一个生命,也不愿看见奉公守法的无罪者对于他人所受的苦难视而不见!”
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裕
嫖娼是违法行为,举报的是犯罪行为,相比之下,后者应认定为重大立功,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应不予处罚。
办案民警黄警官
头一回碰到这样的嫖客。因为有立功表现,处罚也酌情减轻。张某两次嫖娼,正常的话应该拘留15天。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
此案的处理结果会影响到日后类似案件中的当事人。有谁还愿意主动站出来检举揭发类似的犯罪行为呢?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洪道德
小张最后被拘留,社会影响并不好,传递了一种负面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