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嫌犯正在核对笔录 |
| 肇事车被遗弃的现场 (图片由警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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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说到,正当调查陷入困境时,专案组组长张正文无意中用指甲在肇事车遗留在现场的碎片上划了一下,碎片上的一小片白漆居然脱落了。
1 技师判断,车身应是红色的
看到白漆脱落的一瞬间,张正文猜测到了案情一直没有进展的原因。
他连忙带着肇事车保险杠的碎片,和他从涧西区那辆面包车上拆下来的物品,来到新安县县城一家大型汽车修理厂。在这里,张正文的猜测得到了证实:在前期调查中,他们太依赖目击者证言,调查弄错了方向。
原来,看到肇事车的碎片后,修理厂的一名技师一眼就认出碎片上的白漆是后来喷上的,而它本来的颜色应该是黑的。该技师根据经验判断,一般装有黑色保险杠的昌河面包车,车身应该是红色的。
此前的调查之所以走入死胡同,是因为弄错了车辆的颜色!
车牌号是豫C×2083或豫C×2053、红色、面包车、昌河牌,张正文将这些线索汇集后,专案组重新调取车辆信息,发现全市只有一辆面包车符合以上特征,其车牌号是豫C×2053。
2 锁定肇事车,逃逸司机终投案
专案组民警很快找到这辆红色昌河面包车的车主孙某。孙某说,他在十几年前就把这辆车卖给了新安县南李村的一个人。由于时间过去太久,他想不起来购车人的姓名。
难道线索又要断了?正当民警感到失望时,孙某的一句话让民警精神为之一振:“今年3月,我在310国道边的一个修理厂里见过这辆车!”
专案组民警当即赶赴该修理厂。修理厂老板赵某坦承,修理厂确实有这辆面包车,而且这辆面包车是一个欠他修理费的顾客抵押给他的。“这辆面包车本来是红色的,但因为太旧了,车身颜色显得很难看,我就把车喷成了白色。”赵某说。
所有的线索都吻合了,这辆车就是警方要找的肇事车!
5月6日,在赵某的带领下,肇事司机刘某到新安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投案,对4月27日晚肇事逃逸一事供认不讳。
3 无照驾驶,肇事司机被刑拘
原来,刘某是赵某女朋友的表弟。4月27日晚,刘某以回家为由,从赵某处借到这辆车。因为初次单独驾车,刘某很兴奋,车开得飞快,最终酿成悲剧。撞人后,无照驾驶的他惊慌不已,没有选择停车,而是开车逃逸了。
为了不被人发现,心虚的刘某把面包车遗弃在新安县铁门镇盐仓村南的山岭上,并将车牌摘下,然后步行回家。在回家途中,他把车牌扔进了路边的垃圾堆里。
在事发后的几天里,刘某度日如年,因为害怕,他没敢把这件事告诉家人。
随后,在刘某的指认下,专案组民警在盐仓村南山岭上一条土路边发现了肇事的面包车,并找到了被刘某遗弃的车牌。该车左侧明显有撞击的痕迹,左侧大灯外框的黑色塑料全部脱落,左车灯损坏。这些痕迹与民警在现场搜集到的证物吻合。
至此,几经波折,新安县“4·27”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
目前,刘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已被新安县公安局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