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交通运输部在其官网上发布《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未来将对出租汽车电召实行统一管理。(见本报今日B04版)
打车软件自风靡以来,一边是消费者和出租车司机欢迎,另一边是地方政府纷纷推出各种限制举措,因此给公众带来了这样的感受:“凡是公众喜欢的,他们就反对。”作为新生事物,打车软件肯定不是全无问题的,但正如交通部部长杨传堂两会时所言,电召服务是国外出租汽车行业普遍采用的服务方式,“总体上要支持和鼓励发展,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步调整和规范”。
眼下的这份通知,应该可以被看作交通部“调整和规范”打车软件的动作。其中,“即时召车需求信息只能向空载出租汽车推送和播报”“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等,都是非常有必要的规范。
有些规定,像“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电召服务企业实行市场奖励计划的,应当提前10日与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沟通”,却有限制竞争、干预市场的嫌疑。
毋庸讳言,打车软件对传统出租车调度平台企业,形成了巨大的利益冲击,而这些企业一般都有政府背景。所以,我们不得不怀疑,要求“通过统一的城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平台运转,并推送至统一车载终端播报”,有照顾既得利益的嫌疑。这些垄断性的电召平台,被市场化的打车软件打得落花流水,本身已经说明其缺乏市场竞争力。如果继续通过“统一接入和管理”的方式维护其垄断地位,不仅对打车软件企业极不公平,更会窒息市场竞争活力。
此外,价格是市场竞争的必然表现,也是打车软件受欢迎的缘由所在,如果企业连实行市场奖励计划都要“提前跟主管部门沟通”,那无疑是赤裸裸的限制和干预,甚至根本谈不上市场经济,而更像是计划经济。
李克强总理说,“简政放权是激发市场活力、调动社会创造力的利器,是减少权力寻租、铲除腐败的釜底抽薪之策”。具体到打车软件,当然需要用公平的规则来规范市场,但不能够用“统一接入和管理”来打击市场竞争。总而言之,规范打车软件要避免限制竞争,否则无异于跟简政放权唱反调。